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劳动保障-正文
工会仲裁小组成职工维权利器
//www.workercn.cn2014-03-12 10:55:26来源: 中工网——《河北工人报》
分享到: 更多

大淑村矿的职工遇到委屈事或遭遇不平事,乐到工会仲裁小组讨说法——

工会仲裁小组成职工维权利器

    中工网讯(记者孙广军)日前,峰峰集团大淑村煤矿准备区职工刘毅增向矿工会反映:一名机电干部在机电设备检查时,将由他包机的一个660V接线盒误判为失爆,便决定给他驻班处理,要求工会仲裁小组查明事实真相,撤销错误决定。

    “仲裁小组经过调查得知,这名机电干部没有打开接线盒,只是用眼看了一下,便误认为接线盒备用线嘴无压环。” 大淑村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杜称心告诉记者,事实是备用线嘴有压环,属于误判,便撤销了对刘毅增的驻班处理决定。

    据了解,刘毅增所反映的驻班处理,是大淑村矿专门针对“三违”人员制定的,让“三违”人员停止工作,到安监处进行安全学习。“参加驻班学习的职工,包括工资、奖金、安全奖等,能少收入三四千元。” 大淑村矿工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还不能当选月度优秀职工和年度先进个人。

    据了解,大淑村矿工会为了维护职工权益,在组建群众工作室的同时,成立了由工会牵头,纪委、办公室、工资科、财务科、安监处和武保科等职能科室参加的工会仲裁小组,专门负责对职工诉求进行仲裁。记者在仲裁室的墙壁上看到仲裁小组制定的仲裁流程:职工申诉、登记受理、查证事实、进行仲裁。大淑村矿工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遇有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仲裁小组启动复议,补充查证,再次仲裁,使职工对仲裁满意率达到100%。

    一名生产一线区队的职工,因没有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区队干部决定不给记工,为此这名工人意见很大,反映到了工会仲裁小组。工作人员立即就此事展开调查,在得知这名职工没完成任务,并不是职工有意怠工所为,而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后,仲裁小组成员和区队干部交换了意见,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