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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辞职,公司拒发应得工资;继续干,公司却要强行辞退,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华龙网记者今日从重庆市总工会获悉,日前,沙坪坝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帮助四名被公司强行辞退的员工维权,共计讨回赔偿8万元。
去年6月,古某、沈某等四人到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城市数字化信息采集员。上班第一天公司发给每人一部手机,收取押金1000元,工作内容是每人一部手机巡视一万平方米,发现街道有垃圾未清扫的地方就拍照反馈给公司内部,每月领取工资2060元,但公司未与古某等四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014年4月17日,古某等四人突然接到公司通知,要求她们每人再领取4部手机,领取4部手机就意味着要巡视4万个平方米,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工作量。于是,四人先后询问了其余的20几名员工,他们都说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
4月22日,古某等四人去公司负责人处讨个说法,她们决定如果公司真这样要求,她们只能不在这儿工作了。按约定,如果辞职公司应赔偿她们一人2000元钱的补偿费,但公司负责人却表示一人只能赔偿1640元,并且拒绝发放古某等四人应得的2014年4月的工资。无奈之下,古某等四人表示愿意留下来继续工作,但公司却改变主意要强制辞退四人。
5月12日,古某等四人到沙坪坝区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请求帮助。
据市总工会介绍,在详细了解古某四人的情况后,帮扶中心立即与她们就职的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进行协调,要求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付清拖欠的古某四人的工资,以及手机的押金,但该公司负责人不同意协调解决办法,由于协调无果,最后,帮扶中心决定通过司法程序为古某等四人进行维权,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调解,该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古某所有赔偿金共计2万元整。对其他三人也进行了现金赔偿,共计6万元。(华龙网7月5日16时35分讯 记者 肖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