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总帮劳动者讨回补偿金
//www.workercn.cn2014-08-13 11:49:03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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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 宁志)近日,外来务工人员刘晗在延边州总工会的帮助下,领到了被企业拖欠的6000元补偿金,心情非常高兴。至此,这起劳动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2年5月,黑龙江籍外来务工人员刘晗与延吉市某食品公司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该公司从没有为刘晗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今年5月初,刘晗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6000元,被该公司拒绝。
6月22日,刘晗找到了延边州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本着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延边州总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从和谐用工角度出发,了解了刘晗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和单位的辞职说明等,并多次上门与该公司领导沟通,双方同意一次性解决这起劳动争议纠纷。7月28日,该公司一次性将6000元人民币支付给刘晗。
延边州总法律工作部部长王艳介绍,虽然是刘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为该公司一直没有为他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刘晗可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还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王艳表示,通过工会调解的途径,法律援助律师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全面维护职工权益,更能发挥工会对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