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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与二中院签订合作协议后首案调解成功(图)
//www.workercn.cn2014-09-04 07:25:23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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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

  依法理分别劝说

  重情理尽力讲和

  职工徐德林的代理人汪律师火气挺大:“从仲裁到一审、二审,我都说很多了。现在当事人说最低3万,就这个数,能调就调,调不成也没办法。”常卫东对他说:“您是内蒙古的吧?”“对。”“我有个徒弟是内蒙古赤峰人,跟你是老乡。”看常卫东拿出一审判决书,汪律师说:“一审判单位付3.1万元,职工已经让步了。”

  调解员说:“这样吧,咱们都是专业人士,要阐法释理,公司对一审判的数额或者依据有什么看法?”孟律师答道:“判决在这摆着呢,单位确实有问题。但公司始终认为劳动合同续订书上的签名是徐德林写的,不然单位就不会给他一份合同了,现在却鉴定成假签字,所以老板觉得冤。”

  “光说冤不行,要平反得有法律依据和证据。单位也承认公司在人事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的地方,通过这个事可以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下次就不会出更大的问题了。德林在这儿工作过,至少对公司有过贡献,相对公司来说职工是弱势。多问一句兄弟,个人给付律师费了吗?”常卫东转向汪律师。

  “给了。这起劳动争议本来不是什么大事,很好解决,但老板认为案件拖的时间越长钱就拖没了,其实不是这样……但老板不这么认为,上次在二中院还说要把徐德林送进监狱呢。”汪律师越说越激动。

  这时汪律师的手机响了,常卫东对他说:“老弟,咱拿着水到隔壁那屋先歇会,多接点案子,行吗?”“行。”对方起身,端着水杯推门出去。

  常卫东转头问孟律师:“姐姐你觉得这个案子判得怎么样?”对方说:“单位工作中有瑕疵这是百分之百的,但确实也挺冤。”“冤不行啊,汪律师说的有道理。咱公司在总部基地是个不错的单位,企业要做大就得胸襟大,别为这么点事较劲啊。姐姐您做做工作,职工都让一步了,咱们能不能劝劝老板?”方主任却说:“一审前,我们老板同意给2.7万,后来两人谈崩了,职工又涨到3.4万。现在不是钱的事,老板挺搓火的,他说最多给2.2万。后来法院调解三次,老板仍坚持2.2万,多一分不给。”

  常卫东诚恳地说:“咱先别把话封死了。多调一个案件或者少调一起争议,对调解员来说没什么关系,但终审判决要挂网上,姐姐是这样吧?”孟律师应道:“是。”“判决书上网后,所有人都能看到,就会影响咱们公司的正面形象。你看咱园区那家劳务派遣公司,在报纸上宣传过三次,结果腾讯与他们签了协议,要1000名劳务派遣人员。这种正面宣传体现了企业的正能量,对经营有好处。您给老板通个电话,如果方便,我也跟他说说。”常卫东对方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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