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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专业人员上门:
五级调解机制化解矛盾
化解萌芽状态的矛盾时,朝阳区总工会送法上门;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他们也及时送专业人员上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多亏了工会组织帮着协调,我们才能这么顺利拿到工钱。”今年年初,20名员工在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连续10天的努力下,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一家国际知名珠宝公司在2012年1月到今年2月期间,迟发员工工资达21次,且有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今年3月,该公司以出现经营问题为由,要求员工自愿接受自动降薪50%、加班等8项内容,引发员工集体争议。
朝阳区总工会和律师调解员迅速介入,多次登门拜访了解具体情况。经过调解员的反复沟通,最终企业和员工达成了解决方案。
今年上半年,朝阳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待职工来电来访近2000人次,调解中心共受理案子300件,调解成功案件189件,履行金额120万元;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2个,涉及金额50余万元。
依托六方联动机制,朝阳区总工会建立了“企业—街乡(行业)—区”的五级调解机制。
第一级为企业级调解委员会,主要处理企业内部矛盾已解决的劳资纠纷等,朝阳区80%以上的独立建会企业,都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配备了调解员。
第二级是街乡级调解室,主要处理区域范围内已建会企业的规模性争议案件,目前朝阳区40个街乡级工会服务站都建立了独立的调解室,接受工会会员的来电来访。
第三级是区级第一调解中心,由区总工会独立运作,主要受理企业、街乡工会处理不了的劳动争议案件,对接市总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
第四级是区级第二调解中心,由区总工会和仲裁院合作推动,主要是仲裁立案前同意调解的案子,如调解成功可以置换仲裁院的调解书。
第五级是设在法院民五庭的第三调解中心,由区总工会和法院共同推动,主要负责处理诉前、诉中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子。
“随着五级调解机制不断完善,职工诉求表达的渠道越加畅通,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朝阳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报记者 王香阑 刘欣欣 赵新政 周美玉/文 王香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