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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
职工不愿续签合同
企业不用支付补偿
刘主任不紧不慢地说:“你别把单位想歪了,不是你说的这么回事。”
他告诉孟达伟,物业公司领导经过研究,认为他在单位工作期间一直表现不错,4月22日决定与他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岗位、工资待遇都不变,并打印出合同文本,要求孟达伟于劳动合同期满前三日内到单位来续签合同,逾期视为职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续签,原合同自然终止。
刘主任拿出一份邮寄单,对孟达伟说:“4月23日,公司就把《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寄到你家了,可你一直没来。后来单位又花钱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你还是没来签合同。4月29日你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没办法,只好今天做出《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通知书》,而且已给你邮寄了。”
孟达伟气不打一处来:“你们能花钱登公告,就不能给我打个电话吗?”刘主任双手一摊,很无奈地说:“这是公司决定的,我也没办法。但从法律上来说,因你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做法完全合法。”
“你们设圈套还合法?”孟达伟指着刘主任怒吼道:“我要告你们,我就不信没个说理的地方!”
初步维权
职工维权增加诉求
仲裁被驳一审获胜
随后,孟达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工资、存档费、加班费、饭费补贴等共计4万余元。
记者很疑惑:“你是因为单位没给经济补偿才维权的,怎么现在有这么多诉求?”
孟达伟解释:“上班5年,我从没休过年假;我的档案一直放在职介中心,公司说给报销存档费却没支付过;我曾经双休日加过班、节日放假时值班,也没给加班费;我饭卡里有上千元的饭费补贴,一直没舍得花,合同到期前单位擅自将余额全部清零了。我本来不想计较这些,既然公司不仁,我现在也只能公事公办了,该给我的都得要。”
仲裁委经过审理,驳回孟达伟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但支持了其他部分赔偿。
双方不服裁决,均到法院提起诉讼。其后法院判决,单位应向孟达伟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虽然法院支持了经济补偿这部分诉求,但其他事项判得我不满意。既然打官司了咱就打到底,彻底分出个输赢,所以我又上诉到二中院。”孟达伟说。
二中院受理此案后,法官了解到职工一直跟单位较着劲,为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今年10月中旬,法院将此案委托给市总工会进行调解。
工会调解
单位弄巧却成拙
支付补偿金1.8万
在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会调解室里,起初,双方仍然各持己见。工会调解员常卫东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很快平复了双方的情绪。随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最后,常卫东说,公司在未穷尽其他手段送达的情况下,就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明显不当,所以一审法院才判决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代理公司一方的李律师点点头。
就这样,经过工会调解员常卫东多次沟通和调解,近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物业公司向孟达伟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工资、加班费等共计1.8万元。(本报记者 王香阑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