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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13日从省总工会获悉,从近日对全省15个市及2个产业(川煤、国防)的36家企业进行督查的情况来看,已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4332份,设立职业健康机构2699个,配备职业健康人员3933人,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081份。这充分说明我省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已基本完善。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高危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基本完善。从督查情况来看,都能按有关要求,普遍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规章制度,配备相关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其次,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落实。督查显示,企业都能依法开展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定期检测、警示告知、培训教育、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和参加工伤保险等工作;能按要求积极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措施,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第三,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也有所提高。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大部分参加过企业工会开展的专业培训,基本都掌握了职业病防治的相关专业知识,大部分职工能正确辨识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及警示告知和应急处置方法和在作业现场普遍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本次督查的企业中,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499354人,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257286人次,能正确认知现场职业危害因数及警示告知561266人。
据悉,下一步我省各级工会将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广大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其次强化参与,共同推进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按省委对工青妇转型期工作的要求,以项目化模式进一步推动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在近期与省安监、人社、卫生计生委开展对全省的高温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就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情况,特别是对我省高危行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三年来的情况作进一步总结和梳理,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开展专项集体合同的续约和履约工作,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本报记者 骆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