茆荣华:从法官到工会干部(图)
//www.workercn.cn2014-07-22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变化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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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荣华 1965年出生,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经济法学博士。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07年2月获“上海十大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08年5月,一位“大法官”郑重地收起穿了12年的法官服,步入上海市总工会,履新副主席职务。
茆荣华,一位资深优秀法官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法学专家。
从法官到工会干部,变化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6年来,他始终保持对法律研究的热情,以法学专家的影响力推动社会各界关注职工权益,为工会工作刻上了“法”的烙印,维护着职工合法权益。
以法治理念推进立法
在他的理念里,法是维权的根基,源头参与立法是工会维权的首要任务。在他的多方呼吁和大力推动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于2011年5月正式实施,《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改工作也被纳入上海市人大2014年正式立法项目。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职工代表资格认定和劳务派遣工的民主权利问题引起广泛讨论,有的观点认为应延续以前的规定,限定在“建立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职工代表”。对此问题,茆荣华代表市总工会提出明确主张:对“职工”不做明确界定,考虑当前企事业单位用工实际情况,为劳务派遣工担任实际用工单位的职工代表留有空间。经过反复细致的解释工作,这个意见最终得到采纳。
《条例》打破了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所有制界限,调整了职代会职权,为劳务派遣工参与职代会行使民主权利打开窗口,这些重大的制度创新凝结了这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解、倡导与坚持。
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