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在政协总工会界别分组讨论会上,来自贵州的朱山委员结合当地的脱贫经验做了发言。
朱山委员结对帮扶纳雍县董地乡,他用自己的专长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在发言中,他还带来《脱贫攻坚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向委员们推广自己的脱贫攻坚经验。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王伟伟 摄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里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大城镇困难职工脱困力度”。怎样更好地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解困,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一个也不掉队?来自扶贫一线的代表委员们带来了“沾着泥土”的建议。
建议一:保障线标准能不能高一点、灵活一点?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冯鸿昌一连说了好几条建议,说的时候又快又急,似乎想把工友们的心声一口气全“倒”出来。
他现在是所在企业的专职工会工作者,同时也是福建省总工会兼职副主席以及厦门市总工会挂职副主席。多样的身份,让他不仅熟知所在企业困难职工的情况,也了解困难职工帮扶方面的普遍状况。
“厦门市很重视城市贫困人口脱贫,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很多支持,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有一些措施需要改进。” 冯鸿昌代表说。
一个是保障线标准有待提高。据他介绍,厦门市当前对城市贫困人口帮扶分3档:低保户,由政府兜底;高于低保线标准但收入仍较低的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
“这几年,低保线标准逐年提高,但工友们反映,与当地的消费水平相比,标准提高的幅度还不够大。”冯鸿昌代表说,低保线不高,连带着其他档次保障线标准也高不起来。
另一个问题是实施救助的条件不够灵活。比如,在一定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不一,用同一个保障线标准来划分是否合理?有的职工家庭收入水平不符合救助标准,但其在子女教育、重大疾病、慢性病或各种意外后的家庭支出巨大,导致生活困难,是不是也应该将其纳入救助范围?
还有一种情况,按规定贫困户标准之一是不能拥有机动车,但有的职工家庭在经济条件较好时购置了机动车,在遭受意外后却因此而不能享受救助;在一些位置相对偏远的企业,摩托车是职工上下班不可缺少的工具,但却成为救助的一个“障碍”……
第三个需要改进的地方是,一些救助政策仍有待扩大覆盖范围,比如加快对劳务派遣工、非在编人员等覆盖的步伐。
记者了解到,这些问题在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希望帮扶解困的好政策在制定时要因地制宜,更灵活、精准。”冯鸿昌代表说。
建议二: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困难职工因病致贫的比例高达91.87%。这是安阳钢铁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利剑委员建议的“数据基础”——他建议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安钢现有职工近2.7万名,安钢工会的调查显示,在现有的598名在档困难职工中,绝大部分人患有癌症、肾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高昂的治疗费用“拖垮”了一家人。
“救助困难职工,企业义不容辞。”李利剑委员表示。据他介绍,安钢在救助困难职工方面,分为集团公司救助、二级单位救助、借助上级工会及社会慈善救助等多种方式。
在多年帮扶实践中,安钢工会发现,一些职工互助保障举措特别受职工欢迎。具体做法是,在职工自愿基础上,由企业和职工各出资建立保险基金,在职工生活困难时给予救助。
“企业应该不断探索创新帮扶方式,让困难职工真正感受企业大家庭的温暖。”李利剑委员认为。
不过,他认为,帮扶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周期长、所需资金多等特点。要达到让困难职工脱贫,不仅需要企业承担责任,全社会都应该共同发力。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一年一度的救助活动,几百、上千元的救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工的困难问题,只有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机制,比如提高大病、重病职工就医的报销比例,或把更多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才能切实解决受助职工的实际困难。”李利剑委员说。
建议三:为企业分流职工托住底
安徽淮化集团公司化工机械厂高级电焊工、淮南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陆胜祥代表所在的是一家老化工企业,目前已经停产,正在重组。眼下,他仍然在没有停产的岗位上工作,但已经做好了内退或转岗的心理准备。
约3000名职工的职业命运将被改变,何去何从?这个问题萦绕在企业每个人心头。
全国总工会在多地的调研显示,在企业关停并转迁中,分流职工收入下降,由于普遍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且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较差。这意味着,很可能产生新的困难职工群体。
针对职工安置,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内部安置、外部转岗、内退和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尽管了解这些规定,但面对即将发生的职业巨变,陆胜祥代表和工友们心里还是有点慌。
不过陆胜祥代表说,“目前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重组,已经介入指导。我相信政府会负起责任,为企业分流职工托住底,把工友们安置好。”(本报北京3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