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军人依法优先”,让万千官兵倍感温暖。今年1月1日,全国水路交通系统军人依法优先工作正式推行。2017年8月1日起,全国铁路系统开展军人出行依法优先工作。早在2016年八一建军节前夕,首个民航机场军人优先通道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开通……一系列军人依法优先出行的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利国惠军暖兵心。
以健全和完善的法规保障军人的尊严和荣誉,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成熟的标志之一。从“军人优先”到“军人依法优先”,“依法”二字体现的是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视与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各省市出台的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都对优待和保障军人权益作出明确规定。
军人在出行时被赋予依法优先的合法权益,既有军事工作的考量,也有对其职业奉献的人性化关怀。一旦需要执行紧急军事任务,官兵外出或临时召回,就可以顺利快捷地乘坐交通工具。早一分钟踏上征途,就为打赢战斗赢得一分胜算。另一方面,“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军人舍小家为大家,许多军人家庭长期异地相隔,探亲休假时间有限,思乡心切的他们也希望早日与家人团聚。
军人依法优先不仅是国家法律赋予军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军人为国家为人民冲锋陷阵的社会回报,更是对军人枕戈待旦的职业尊崇和敬重。军队不生产粮食,但却守护社稷;军队不编织衣物,但却织密安全。险象环生的堤坝上,军旗在飘扬。抢险救援的冲锋里,军徽在闪耀。那端着盒饭、疲倦地坐着入睡的战士,那泡得发白、褶皱纵横的双脚,感动了中国,温暖了你我。在改革强军大潮中,处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前沿的每一名官兵在面临公与私、得与失的人生选择题时,彰显了大忠诚,诠释了“若以小利计,何必披征衣”……
“革命军人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军人保家卫国,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军人职业承担着社会其他行业无法比肩的艰苦和奉献。这就决定了军人这一职业,如果没有社会的尊崇,就很难培植和强化职业荣誉感。不可否认,社会发展转型期产生了多元的价值,加上长期处于和平环境下人们国防观念的淡化,在远离了战火的同时,少数人也在心理上与军人拉开了距离,他们在优待军人、崇尚军人上产生了偏见,认为军人依法优先是享受特权。这种把军人依法优先当成负担的认识,于国于民,是对军人的感情伤害,是对国防思想根基的动摇;于个人,则折射出家国意识和忧患意识的淡漠。
军人依法优先也是面向公众的国防教育。在火车站、港口客运站、机场,来往旅客看到军人依法优先的提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尊重和爱护。同时,军人依法优先也深化发展了军民融合、提升交通资源使用效益。在新老兵航空运输、建制部队跨区域航空投送、维和部队轮换等一系列跨区跨境投送任务中,军地一体发挥着资源共享、效益共享的巨大作用。
敬仰英雄的民族,才会英雄辈出。全社会都应从“国之大事”的高度给予军人应有的尊崇和爱戴。毛泽东曾提出“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习主席多次强调要“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荣誉感、使命感”,他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让我们行动起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卢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