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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苏省海安市总工会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月活动

2019-05-27 14:46:07

  中工网讯 5月份以来,江苏省海安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活动,通过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推动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和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广大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法治氛围。

  宣传月期间,工会与司法部门、人社部门多方协作,集中为企业和职工开展以送法治、送服务、送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系列活动。

  海安市总工会组织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和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到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集中的行业、企业、车间、工地,向他们宣传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就业创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争议调处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海安市总工会还编印职工法律知识读本4000份,赠送给职工学习。

  在全市10个区镇举办劳动法治流动微课堂,海安市总工会以灵活便捷、面对面辅导的方式,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尽快学习掌握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主关爱职工从保障合法权益入手,提高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海安市总工会联合人社部门及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以2018年度发生过劳动争议的50家企业为重点对象,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落实情况,各类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制定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非公企业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海安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海安市优秀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从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会干部和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中选树典型,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劳动争议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中工网
编辑:孙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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