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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我还当了一次被告”
背景:浙江宁波两个打工妹到宁波一家工厂打工,工厂要收取入厂押金,她们为了得到这份工作,不得不接受了工厂这种不合理的要求。可她们工作4个月后,不仅分文未得,还倒欠工厂几百元钱,于是提出辞职。工厂认为她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每人必须赔偿企业5000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她们败诉,法院也判决她们败诉。关怀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替这两个打工妹伸张正义,为此,1995年3月,关怀平生第一次被企业告到了法庭。
记者:您在全国总工会担任法律顾问的这23年里,是不是经常有人请您提供法律帮助?您还记得给您留下最深印象的人或事吗?
关怀:经常有。每年都有不少职工来信或来访反映问题。印象最深的是1995年我替人伸冤却当了一次被告。当时宁波市总工会将俩打工妹权益遭侵害的事件反映到《工人日报》,我受劳动部之托,就这事在《工人日报》发表文章,批评工厂、仲裁委员会、法院的做法违法。当时,好多报纸转载了我这篇文章。宁波那家工厂认为,我的文章侵害了企业的名誉权,把我告到了法院。1995年3月的一天,海淀法院打电话到我家,说“有人告你,你已成为被告,对方要你赔50万元。”我家人一下子给镇住了,觉得莫名其妙,说“你犯了什么事,人家怎么告你了?”
记者:接到法院电话后,您去法院了吗?
关怀:当然去了,我给法院送了答辩状。我在答辩状中说,作为一名劳动法专家,为劳动者维权,难道错了吗?后来,许多媒体报道了这一案件,企业感到继续打官司对他们不利,要求撤诉。有意思的是,对方律师跑到北京说:“我学劳动法时就是读的关怀教授写的书,这官司没法打了。”我把这事反映给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特别支持我。在企业赔礼道歉后,我同意企业的撤诉。最后,官司由法院改判,予以纠正,给那俩打工妹也补发了工资。
记者:这是您平生第一次当被告吗?
关怀:是的。
记者:宁波这俩打工妹有没有跟您见过面?她们是否知道您为了她们,竟然当上了被告?
关怀:没有见过面。不知道她们是否知道,我想这并不重要。
记者:现在是讲究实惠的年代,打官司收取代理费合情合理,您为工人的权益奔走呼号,收取必要的费用也无可厚非。
关怀:我之所以为职工打官司不收钱,正是因为他们没有钱,有的只是一肚子冤枉,我怎么能忍心收他们的钱呢,那岂不是雪上加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