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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察,是老百姓眼中的“警花”。在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就有这样一名女法警,用自己的成长诠释着一名“警花”的真正含义。
她,叫冯淑贞。2004年的夏天,23岁的她走出象牙塔,来到了无棣县人民检察院。一年后,她顺利通过省院司法警察资格考核进入法警大队,成为该院法警队里的第一名女法警。从小就对警服情有独钟的她,没想到真的穿上了警服。更让她没想到的是,这身警服背后的挑战。
一天,冯淑贞正在办案区值勤,一位五十开外的中年妇女坐在办公楼前大声呼喊着“冤枉”,引来路人驻足围观。法警队的同志立即出警,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并对她进行劝说。原来,这名妇女为“老上访户”,性格偏执,对检察干警有着很强的戒备心。当冯淑贞上前劝解时,她情绪激动,大声呵斥道:“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懂什么,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冯淑贞既感到手足无措,又有点气愤,就想争辩几句。这时,老队长上前拦住了他,继续做起了工作……
“什么都不懂,怎么办?”冯淑贞觉得有点气馁。老队长语重心长地说:“别着急,只要你喜欢做法警,肯定会成为一个好法警的。”
从那一天起,她办公室的灯都会亮到八九点钟,在灯光下她怀着一份责任,把《司法警察工作手册》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够脱口而出,熟练掌握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各项法律规定;从那一天起,每次只要有同事出勤,她都不请自到,直到搜查、看管、转押……一项项工作流程,都能够手到擒来;也是从那一天起,她手里多了个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的记满了每一个和群众打交道的故事。
很快,“警花”又碰到了一件棘手事。一名女受害人,身有残疾,因为检察人员没有按照其意愿办案,情绪十分激动,在办公楼里大哭大闹,并做出脱衣等不雅行为。鉴于受害人为女性,法警队让冯淑贞到现场进行安抚控制工作。受害人见到她后,情绪再度失控,哭着大声说:“这不是来了一个女人吗,你们问问她受到这种欺负后是什么感受?”这次,冯淑贞没有直接回答女受害人的质问,而是边俯下身去拭去其额头上沁出的汗珠,给其穿上裤子,一边耐心地倾听其相关诉求,对其好言相劝。渐渐的,受害人不再叫喊,拉住冯淑贞的手,脸上流露出信任的神情。冯淑贞抓住受害人情绪变化的这一有利时机,指着身上的警服:“这是我的警号,你要相信我,相信人民警察,有什么事情要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终于,受害人情绪平复了,停止了吵闹,现场气氛缓和了下来。事后大家才知道,那天是冯淑贞做完阑尾炎手术刚刚恢复才几天。
熟悉冯淑贞的人都知道,她在生活中是一个顶起“半边天”的“女汉子”。 冯淑贞还在上学时,父亲就去世了,留下了她、上学的弟弟还有患病的母亲,这让她从小就多了一份责任和担当。结婚后,丈夫在乡镇上班,家里大大小小的事落在她一人肩上,她成了家里的主心骨。即便如此,冯淑贞从未在工作中叫过苦,只要任务派下来,总是二话不说,说上就上。
由于经常性的加班加点,冯淑贞患上了胃疼的毛病。在一次值班中,她因胃疼浑身抽搐,被闻讯赶来的家人送到了医院。医生建议住院,但她开了几盒药后便回到了工作岗位。一名同事对冯淑贞有个评价:“能抗事,不怕苦。”(林学华 马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