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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彪:为法律监督注入科技元素(图)
//www.workercn.cn2014-12-22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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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档案】王明彪,博士,主任法医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辽宁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辽宁省法医学会副理事长,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

  1987年,王明彪进入辽宁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工作,这一干就是27年。在这27年里,他鉴定、审查了上千起疑难案件,不仅亲历了辽宁省检察技术工作由弱到强的发展,也见证了辽宁省检察技术快速发展的辉煌。

  检察技术还原真相

  “上世纪80年代末期,辽宁省各级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业务开展都进入提升发展时期。”王明彪说。

  1986年,辽宁省各市(分)检察院已经建立了刑事技术处,全省有26个县(区)检察院建立了刑事技术科(室)。辽宁省检察院在这一年成立了检察科学技术研究所,含法医、文检、痕迹现场勘验、司法会计、照录像等专业技术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齐整后,法医鉴定的业务工作也开始进入快车道。

  王明彪至今还清楚地记得1991年那起死亡原因鉴定。那年,某市检察院向辽宁省检察院检察科学技术研究所报送了一起疑难案件。该市司法部门对马某妻子的死亡鉴定为“脑膜炎死亡”,致犯罪嫌疑人马某一直逍遥法外。被害人家属不服,到检察院申诉。该院技术处法医对原鉴定结论进行认真分析,认为疑点较大,于是提请辽宁省检察院重新鉴定。受理重新鉴定申请后,王明彪和同事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后,认定被害人生前受外力作用于头部,造成左颅后窝骨折,小脑挫伤继发性脑膜炎而死亡。该市检察院公诉部门采纳新的鉴定结果后,以伤害致死罪将加害人马某起诉。法院以此鉴定为据,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七年。

  “像这样重新得出正确鉴定意见的事例很多,可以说,那时候我们为公诉、侦查监督等部门提供了很多关键性的证据。”王明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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