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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2007年有一篇报道描述了藏身在专业法律术语后的法官胡云腾:“不爱服输”“特有韧劲儿”,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受的苦太多”了,所以“只知道埋头苦干”。
胡云腾1955年出生于安徽省六安市,3年后,全家人被下放到农村。1979年参加高考,他填报了西南政法学院,可因为之前从没填写过简历,有几年经历没填上,在政审这一关被拦了下来。
多年后他还带着点沮丧形容自己“在命运的始发站,就跌了一个大跟头”。不管怎样,“生了一个假期的闷气”之后,他不得不去安徽师大政教系报到。
四年后,在大学里一直坚持自学法律的他再一次考上西南政法学院。
他的职业生涯也一直都围绕着法律,最初在安微大学法学院教书,博士毕业后去社科院做研究,八年后又到了最高法的研究室。
“他是体制内开明派”,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说,“这也意味着他一直很稳妥,可靠”。
上世纪90年代初,胡云腾曾在博士论文中提出过一个废除死刑的“百年设想”。十多年后他在一本法律刊物上承认,自己当初的考虑并不完善,废除死刑之路必须慢慢走。
“在一个封闭的、不透明的司法制度中,任何美好的制度设计都难以产生预期的好效果”,他当时说过。
同样是在这场采访中,他冷静地拒绝了采访者奉上的高帽子:“知名的法学家和出色的律师这两顶帽子均不适合我戴,因为本人还有自知之明。但作为一个法学科研人员,我认为应当创造条件联系实际。”
他进一步解释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法学家应当到司法实务部门去工作一段时期”:“我认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在现阶段应当多关注中国的司法实践,尤其在我国的司法体制正在进行改革,正在建立现代司法制度时期,法学家应当积极参与其中。”
如今这一切似乎都在他身上实现了。
两年前,在一场关于“司法改革”的报告中,已经是最高法研究室主任的胡云腾提醒台下的大学生,“我们的司法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司法改革不是追求一些空洞的原则,而是要解决司法实际的问题”。
2014年4月24日这天,他与刘贵祥一同被任命为二级大法官。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官制度中,这意味着他也成为一名副部级干部。
今年12月,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胡云腾分享了他参与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经历。据说,当时起草班子具有特别广泛的代表性,到全国各地调研,有很多意见反复修改。比如《决定》中“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两句话曾一度被拿掉,最后起草班子开会讨论,还是达成统一意见把它们写入其中,最后效果很好。
不过,12月28日的最新任命,将翻开这位大法官人生中全新的一页。
胡云腾在西南政法大学的校友、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对此评论道,巡回法庭“看似着力于解决司法地方化、落实‘司法与行政辖区适当分离’等问题,实质上其所承担的监督指导功能发挥有限,而主要解决送法‘下乡’、方便诉讼问题,更侧重于分散最高法的工作量……其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推进中国司法进步,但仍需要进一步设计和细化具体的方案”。
他在学界的老朋友何兵与邱兴隆拒绝对此作出评价。
而刘桂明则表现出了更多的乐观:“如果现实中更多涌现一些诸如邹碧华法官这样的探索实践者,又如胡云腾法官这样的思考研究者,那么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将会变得迎刃而解。”
在很久之前,胡云腾就对媒体表达过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艰涩的术语汇聚到最后,只留下一句非常简单的话:“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黄昉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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