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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席会议制度为牵引 推进政府和工会协商民主
陕西省副省长 李金柱
听取工会等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就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开展民主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陕西省高度重视发挥包括工会在内的协商民主的作用,既健全了民主制度、丰富了民主形式,又促进了科学决策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推进与工会的协商民主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
加强与工会组织的协商民主,是我们党基本性质的重要体现形式,是践行群众路线、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工会有序参政议政。1988年陕西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做法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并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全国总工会要求各地学习借鉴。随后我省将这一制度逐步扩大到全省各级政府,有效促进了工会协商民主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推进与工会的协商民主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
长期以来,陕西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好协商民主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基本建立了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一是根据实际创新制度。我们及时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固化,创造性地建立相关制度,开创了陕西协商民主的成功实践,于1989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陕西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办法》,对规范协商民主产生了积极影响。二是与时俱进完善制度。根据形势需要,不断细化协商运行机制,丰富协商形式,使工会协商民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1994年出台了《陕西省实施办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工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召开联席会议等协商民主制度;之后又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区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逐步规范和健全协商民主的实施办法。三是持之以恒坚持制度。把制度落实纳入政府工作整体部署,强力推进,确保与工会协商民主的主动性、经常性和有效性。联席会议制度创立26年来,经历8任省长从未间断,实现了从制度建设到制度实践的跨越。
三、推进与工会的协商民主必须要有务实的工作态度
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我们的做法:一是会前定好议题,准备充分,力求做到政府工作要求和职工群众利益的有机结合。二是会中充分协商,工会与政府部门坦诚交换意见。三是会后抓好落实,每次协商确定事项都下发会议纪要,并全程督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能落实。我们通过与工会协商,作出许多重要决策。如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出台了《关于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及时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职业病防治体系、农民工尘肺病解决办法等文件,建立了利益保障机制。在高技能工人培养方面,采纳了工会的建议,出台了培养和评价激励机制等8个文件,全省高技能工人逐年增加,整体实力显著提高。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大部署,全总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我们要按照中央和全总的要求,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努力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为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集中智慧、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