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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妈妈盼“妈咪小屋”
//www.workercn.cn2014-09-09 15:04:18来源: 中工网——《广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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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苦恼:专业母婴室难觅踪迹

  南宁的母婴室多不多?记者在万象城母婴室里随机采访了6名母亲,除去一名专职妈妈,其余5位均为职场妈妈。这5位妈妈表示,自己所在的单位没有专业的母婴室。妈妈们还告诉记者,不要说单位没有母婴室,就是整个南宁市,专业的母婴室都难觅踪迹。

  “除了万象城,我只在吴圩机场和梦之岛商场见过有母婴室。”那位专职妈妈告诉记者,她去过的很多大型商场和超市,如百盛、沃尔玛、华联,都未发现有母婴室。其他几位妈妈也表示,很少能见到专业的母婴室,“连汽车站和医院都没有。”

  记者电话采访了区内几家大中型企业的相关部门,所得到的回复是“未设立”、“没见有”以及“不清楚”。受访企业表示,由于企业自身有相对集中的住宿区,而这些住宿区距离厂区不会太远,需要哺乳的妈妈们每天可以利用1小时的哺乳时间回家喂孩子,基本可以满足哺乳需求。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微信以及网络采访了数十位职场妈妈,受访者中没有一例所在单位设有母婴室,只有一位妈妈表示自己单位附近有公共母婴室可以利用。7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有过当众哺乳的经历。

  多数坚持母乳的受访者都表示,没有合适的哺乳和挤奶场所,是她们当下面临的最大困难。这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此前专门针对职业女性哺乳权问题进行的网络调查结果相一致。该调查显示,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658份有效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在352名有过“背奶”经历或正在“背奶”的妈妈当中,绝大多数并不享有体面的挤奶空间;93%的企业、单位没有配备哺乳室;工作场所不具备哺乳室条件的“背奶”妈妈中,53%有幸能利用办公室、储藏室、会议室等临时场所挤奶,剩余的47%全部在卫生间进行。

  3.期盼:“妈咪小屋”早日入桂

  为了保护女职工哺乳权,国务院2012年4月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80%;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和哺乳方面的困难。

  可是,在现实中,很多女职工并未能享受到相关权益,一方面,因为城市的扩张与商品住房买卖的普及,很多女职工的住所与单位距离较远,加上交通拥堵等现实因素,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于生活在大中城市的职场女性而言往往无法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很多单位因为觉得成本太高或者“没有必要”,不愿意设立哺乳室。与此同时,公共场合的母婴室也极度匮乏。种种原因导致现在城市里的职场妈妈们即便有政策支持,也依然不得不面对哺乳困境。

  “听说上海和广州都开始推广‘妈咪小屋’,什么时候咱们南宁也能推广呢?”在万象城母婴室,一名职场妈妈一边将孩子放在专门的软台上换尿布,一边感叹。“如果单位附近能有这么方便的母婴室,让我们这些职场妈妈能为孩子提供更健康的喂养,也是为祖国培养优秀的接班人啊。”这位职场妈妈打趣道。

  据了解,“妈咪小屋”一般只需要几平方米空间,再配置简单必备的物品,建设门槛不高。记者了解到,全总将采取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方式,推进“爱心妈咪小屋”建设,遵循公益项目的运作规律,实行社会化、项目化运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公益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本报记者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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