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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人日报》9月18日报道,最近,辽宁省沈阳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都收到了一本蓝皮书,这本《2014年沈阳市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蓝皮书》是沈阳市总工会公开发布的。《蓝皮书》提出,劳动关系领域7大问题有待破解,包括劳动合同期限短、工资增长缓慢、劳动争议调处压力仍然突出、非公企业社保参保率有待提高、职业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需加强、特殊群体权益需进一步维护。
据悉,《蓝皮书》是沈阳市总在对该市劳动关系和谐状况调研后发布的。其中的7大问题,每一个问题都列举了大量的数据和对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对于问题的原因,《蓝皮书》也进行了分析和归纳,并且提出了具体对策和建议。可以看出,《蓝皮书》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有益的,对于调整和完善劳动关系是有助的。进一步而言,《蓝皮书》不仅对工会组织有帮助,对于政府部门同样有参考价值。
不难发现,这一《蓝皮书》提到的7大问题多是老问题,此前,也曾呼唤和建议过,但问题并没有解决,或者没有根本改观。比如,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成本较低;自身能力欠缺,企业调处作用难以发挥;表达渠道不畅,职工利益诉求无法保障等——这些问题哪个不是“老生常谈”?再比如,《蓝皮书》提出的具体建议,如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劳动法规制定、继续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突出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广泛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等——哪个不是以前一再强调过的?
因此,如果仍然将《蓝皮书》作为一份调研报告看待,年复一年地提出类似的分析和建议,那么其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从这个意义上,怎样将《蓝皮书》的提醒和建议落实到位,付诸行动,才是我们更应重视的。
将《蓝皮书》的建议和对策落实到位,需要梳理其中的节点,有针对性地应对。比如,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可以结合“六五普法纲要”的落实,通过不断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经营者确立遵章守法是“双赢”的理念;对于无视劳动者权益、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通过加大执法和不间断的监督,使其没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空间和机会;对于劳动者维权能力弱的问题,工会组织可以结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劳动者有力的支持;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的问题,有必要提升“互联网+工会”的建设,减少中间梗阻。
立法的归立法,执法的归执法,维权的归维权。《蓝皮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属于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工会组织可发挥参与职能,提出执法建议;属于执法不到位的,可以通过“三方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执法;属于工会组织自身职责范围的,可以通过不断提升维权力度、拓宽维权渠道,重视劳动争议调处等加以解决。只要形成合力,《蓝皮书》的建议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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