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义务为你服务吗?”10月17日,发生在江苏宿迁高铁上的一幕让众多网友怒了。据媒体报道,高铁上一女子的座位是在靠窗的位置,但一位男子的行李和餐桌挡住了该女子的去路。女子要求让行时,男子断然拒绝,还理直气壮地称“你走你的我没有给你留路吗?”“你怎么过是你的事情不要问我”。12306热线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过道是公共区域,男子无权阻止内侧乘客进出,双方协调不成功的话可以找乘警、公安、列车长等介入解决。
从视频中看,女子请求借过时的言行并无不妥,对比之下,男子在公共场合无理取闹的行为不仅让人无语,更是让人愤怒。正如一些网友所说,“妨碍他人落座、权利正常行使对你来说有什么好处吗?”12306热线的回复已经很明确,过道是公共区域,强占公共区域阻止其他乘客通行、使用,在性质上与“霸座”没有本质区别,恶劣程度旗鼓相当。
近年来,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霸座”事件频发,从一“座”成名的“轮椅男”到自称座位可以随便坐的“靠窗姐”,从硬座当卧铺的“躺姐”到要求升座还不给钱的“一等哥”,这些人的言行在屡屡刷新公众认知下限的同时,也向公众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另类普法”:“霸座”如果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性质恶劣,还可能被处以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铁路部门同时可以禁止其在180天内购票乘车。
有消息称,此次“霸座”事件的男性当事人是一名律师。如果属实,此番事件更是不该发生。因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该对相关法律法规熟稔于心,而且应该对自己权利行使的边界问题有明确的认识: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是其权利,给别人让行也是其义务,自身权利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里侧乘客要到自己的座位必须要借过,此时外侧乘客必须予以必要的方便、协助、配合,这是民法上相邻关系的应有之义。本质上,这不是可与不可的道德问题,而是该与不该的法律问题。某种角度上,越是喜欢张牙舞爪用自己的权利大棒呵斥别人的人,可能越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
就算该男子确实有某种不便言说或者起身让过的隐情,也完全可以与其他乘客、乘务人员商量着来,没必要在公众场合恶语相向。
目前,此番事件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不知铁路部门、公安部门是否会借鉴此前一些“霸座”被惩处的案例,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责任追究。不管怎样,出门在外文明一些,公共场合礼让几分,类似的事情本不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