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胜诉案”的范本意义
逸飞
//www.workercn.cn2016-11-03来源: 中工网—《天津工人报》分享到: | 更多 |
因为两年没有休年假,杨先生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被驳回后,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两年21天的年假工资13902.11元。该案日前有了终审结果,杨先生提出的要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11月1日四川新闻网)
按照《劳动法》规定,“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带薪年假虽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但目前我国用工制度不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仍然存在,有的单位甚至不能保证员工正常的法定休假,更不用说兑现年假等福利假了。
法定带薪年假为何应休未休?从以往来看,多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劳心劳力。看看杨先生的案例就可知,杨先生向法院起诉到最终赢得了官司,其间经历多个回合,先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被驳回,即使到了法院也经过了一审、二审程序,历经一波三折最终才胜诉。另外,举报渠道不畅通、取证过程艰难也是带薪年假难休的重要因素。
杨先生的胜诉充分表明,依法享有带薪年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侵犯。虽然维权过程中历经波折,但杨先生最终获得胜诉,具有一定的范本意义。杨先生案子至少可以给我们以下警示:一是劳动者要有维权意识,一旦遭遇不公平待遇,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二是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以及完善跟进处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享有的带薪年假权益。
编辑:周文
韩 睿:职工微信吐槽,岂能因言废人 2014-07-04 |
金 备:职工带薪休假难,难在哪儿 2014-08-12 |
金 备:年休假如镜折射强资本弱劳动影像 2014-12-19 |
屈金轶:校方败诉并非“高考移民”的胜利 2015-03-18 |
普法需要恩威并重 2015-05-29 |
别让休假福利被“清零” 2015-12-03 |
职工年休假问题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2016-01-06 |
劳动争议诉讼增多值得注意 2016-05-05 |
年假“跨年休”是堂生动法制课 2016-09-19 |
“未休年假胜诉案”的范本意义 2016-11-01 |
关于中工网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