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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围绕落实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7月2日《长沙晚报》)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可能面临终身追责,调离、提拔或退休也不再是免责金牌,这不能不说是令官员望而生畏的“紧箍咒”。这一“紧箍咒”,既契合“建设美丽中国”的民意期待,又有利于校正部分官员“唯GDP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尽管我国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的跨越式发展举世瞩目,但是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亦是有目共睹的客观事实,其中,除了“发展阵痛”的客观性外因,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政绩冲动等主观性内因,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部分地方政府与官员为片面追求GDP增长,或为升迁,在决策时“拍脑袋”,不进行充分论证与风险评估,盲目引进、上马污染项目。一旦出现重大环境风险,他们或“拍拍屁股高升了”,或异地为官,或退休赋闲在家。除了让当地老百姓饱尝环境恶化之苦外,也让继任者在处理或修复环境遗留问题上忙得焦头烂额。
部分地方政府及官员之所以不惮于以损害环境为代价换取“带毒的GDP”,除了自身的执政为民的政治素养不高、环保意识不强等因素外,说到底是因为对其错误决策缺乏应有的问责或力度不够,从而导致其在片面追求GDP增长的途中,置保护环境于不顾。前不久媒体曝光的一封环保局长的匿名信便是佐证之一。信中,该环保局长透露县领导曾对他说:“你的政绩与我的政绩是冲突的,你若是敢影响我的政绩,我必……兄弟你委屈几年,我必有厚报!”这名环保局长的匿名信,在让人唏嘘之余,也足以窥见全国基层环保工作的真实困境。
毋庸置疑,对于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而言,在经济发展、公益建设等路径选择方面,领导干部的决策的好坏往往决定着民众福祉的有无或多寡。而今,对破坏生态的官员建立终身追责制,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警示地方官员在进行决策时须慎之又慎,不能只顾目前“铺摊子”,不管未来“结果子”。这就要求他们既要摒弃盲目追求GDP的冲动,又要主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意识。
鉴于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中央相关举措的推出既警示在任官员切勿以“长官意志”替代科学决策,也对妄图“扛着看似漂亮的政绩数字就升迁”的官员形成威慑。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再严格的“终身追责”,只有严格执行才能起到“紧箍咒”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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