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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旅游企业“黑名单”、公众可随时上网举报不文明游客、旅游投诉有效处理期内100%结案。昨天,记者从2015年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下半年,国家旅游局将推出一系列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的乱象。(7月30日《京华时报》)
2015年3月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施行后,并于5月份公布了首批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日前,国家旅游局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建立旅游企业的“黑名单”。从不文明游客“黑名单”到企业“黑名单”,通过实施双管齐下的治理策略,必将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水平和效果。同时,在“黑名单”信息的保留上,建立了随时可查,投诉处理100%结案的承诺,确实是给广大游客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近年来旅游市场出现的乱象,让广大游客心里蒙上了一层黑纱。游客个人的不文明,不仅体现了个人文明素质的低下,也让中国公民和国家的形象受到破坏,更是玷污了中国传统文化文明的精髓;旅游企业的不守法经营,存在因欺诈、蒙骗、强行购物等引发的系列不良旅游事件,也让游客对旅游企业经营者失去了信任。这对旅游市场的正常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如何倡导游客文明出游,约束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已经成为国家职能部门的重头戏。国家旅游局通过建立不文明游客和经营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就是为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锻造一把“利剑”,不管是对游客个体,还是经营企业,都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警戒举措。
然而,建立“黑名单”制度的意图虽好,但真正要落实还是有很大难度的。首先,不文明行为如何界定、记录、评判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很难把握。对个体游客来讲,虽然发动广大公民进行“随身拍”,也有诸多的旅游监督志愿者,但仅凭一张相片就能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下定论,就能纳入到“黑名单”之列,显然是不合适的;对于经营企业来说,非得等到导游、企业与游客发生了严重冲突,引发了大事件才进行约谈处罚,最后才纳入企业“黑名单”,这种发生了问题才治理,显然难以根治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要想把“黑名单”制度锻造成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的一把“利剑”,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在如何引导公民文明出游,如何规范企业合法诚信经营上下功夫,用法治的思维建立“黑名单”制度的有效机制,而不能停留在让大家“亮亮丑”、“解解气”的层面上。
另外,“黑名单”制度要得到有效落实,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还应在如何发挥“黑名单”的延续作用,与国家其他职能部门建立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确保“黑名单”真正成为公众知照的“恶果”,并让“黑名单”者真正受到应有的法律制约和处罚,才能显示出“利剑”应有之功。
因此,建立管理“黑名单”不是旅游部门一家的事,还应有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景区等多家部门共同参与,共担责任。有必要全面推行景区购票实名制,并把“旅游黑名单”纳入正在建设中的社会征信系统,让游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建立“旅游黑名单”制度的目的不是为了“黑”人,而是为了育人,是为了让游客远离不文明行为,让企业远离不合法、不诚信的经营。景区管理者、经营企业及其他相关旅游服务提供者,在管好自身的同时,应该加强对游客、对员工的教育监督,游客也应相互提示监督,从而有效预防、制止不文明旅游行为,才能减少不文明旅游行为给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
然而也要看到,旅游“黑名单”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治本。一句话,“黑名单”的告诫力来自明白,来自透明,来自执行力更强。因此,如何实现严肃、透明、执行力,这些应是旅游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规则时该努力的方向。唯此,才能将“黑名单”制度锻造成治理旅游乱象的一把锋利之剑。
文/林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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