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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过分担心黑名单的杀伤力不大,真正需要关注的是黑名单制度能否得到公正而高效地执行
旅游已经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时尚,然而旅游业中存在的种种乱象却常常给这一时尚蒙上阴影。国家旅游局近日颁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旅游企业的管理也将全面实施“黑名单”制度,以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2015年3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在几个月之后,首次公布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大闹亚航、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等三起不文明事件的四个当事人“上榜”。这样一个被称为“游客黑名单”的制度曾一度引起舆论热议。现在,国家旅游局又拟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显然是针对旅游市场乱象双管齐下的措施。
然而部分业内人士似乎并不看好旅游企业黑名单的作用,有专家表示,仅仅将旅游经营者纳入黑名单效果有限,如果能够联合多部门、多行业形成全社会联动监督,效果才会较有保证。此论似乎低估了信息时代里类似黑名单这种公示制度的杀伤力,在一个信息充分流动、人们选择多元的社会,将一份行业黑名单公之于众其实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戒,对企业有很大的威慑性。
在建立企业黑名单之后,公众当然希望上榜企业在有关部门那里会得到特殊的“待遇”,也就是专家所说的“联动”。但要注意的是,针对上了黑名单的企业不论采取什么样的后续措施,都应注意与《旅游法》等现行法律的衔接,不能于法无据。
不必过分担心黑名单的杀伤力不大,真正需要关注的是黑名单制度能否得到公正而高效地执行。追求公正,那么就必须制定明晰的标准,避免出现选择性上榜、选择性公示的现象。追求高效,则必须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力。
有心人都会记得,鉴于旅游市场的混乱状况,主管部门过去并不是没有挥舞过重拳,比如“摘牌”就堪称旅游行业釜底抽薪般的制裁。近年来旅游市场于勃兴中暴露了诸多乱象,“摘牌”遂成为主管部门的一把利剑屡屡被高高举起,但往往只闻雷声不见雨点。2014年新华社的一篇报道称,中国自2002年实施A景区评级以来,不达标景区摘牌难问题在各地凸显,一些A级景区多次出现宰客欺客或游客滞留现象,但并未被降级或摘牌处理。黑名单制度的实施理当从中吸取教训。
只要实施得好,随着黑名单建立,将形成旅游行业的一种倒逼机制。这应该是社会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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