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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未到,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却已经愈演愈烈,双方大打嘴仗,交锋多个回合。互联网电商京东商城昨日称,近日不断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京东已就此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对此,天猫方面在接受新华网记者询问时回答称,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的局面却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11月4日 新华网)
“双十一”日益迫近,京东与天猫又“杠”上了。因为认为天猫存在要求电商在京东与天猫之间“二选一”,双方的交锋再次掀起高潮。电商们的冲突,虽然是商业主体为利益多寡而进行的冲突,当平常心看待,但也从中可以折射出电商生态里的力量较量,天猫的“鸡鸭论”恰恰就是对这种生态的一种抗争,一次真实素描。
同行是冤家,在商家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自从电商业界形成了京东与天猫对峙的情况下,京东与天猫的冲突就一直没有消停过。从“双十一”商标之争,到“猫狗之争”,再到天猫抛出的“鸡鸭论”,双方从名称之争到交易之争,实与虚的冲突始终绕不开的,说到底,还是以市场份额为基础的商业利益竞争。
电商,只不过是传统商业借助互联网的脱胎换骨。时世造英雄。在借助互联网这个平等平台方面,不管是天猫也好,还是京东也罢,尤其需要多些宽广胸怀,少些狭隘眼光。多些市场思维,少些小农思维。电商图的是利益,卖的是商品,以及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服务质量。与其“巧取豪夺”,不如在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以此来捍卫属于自己的市场和声誉。
作为市场主体,应该主动适应市场平等竞争、公平竞争的生存准则,而非采取搞垄断、要胁等形式,给商业竞争者及相关从业者以不当生存压力。
近一两年来,电商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刷单、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鸡鸭论”的论争,更加剧了这种冲突的烈度,突显了电商生态的非规则性。京东与天猫的冲突,对于在多大程度上优化电商发展,还真得需要他们扪心自问。
马云是懂市场的,也是懂法的。他曾经讲过,浙商不要行贿,这当然包括天猫这个商业主体。马云也应该明白,天猫不能限制或企图限制电商主体的市场选择权,而应该切实遵守市场法则,以平等自由合法为圭臬壮大自己,良性竞争。况且,早在今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该规定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市场涌现的新业态,不管是天猫,还是京东,都应该切实遵守。
电商的发展不可限量,但电商的生态也影响着电商的发展前景,电商界应该是多元的,而且也应该是合法的,而不应该奉行丛林规则。于此,电商各个主体,才会在“互联网+”的大潮中获得市场的滋润,找到属于各自的地位与尊严,从而得以成长壮大。否则,只能两败俱伤,自毁前程,为其他电商从中渔利提供机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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