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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东:呼格案一审法官追责,应成司法纠错样本
//www.workercn.cn2015-07-21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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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呼格案一审法官呼尔查、宫静被任命为呼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事在微博上遭到呼格案家属质疑,呼市中院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次任命系工作需要,属正常任命、非升职,“追责还未出结果,任审委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7月20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

  追责到底,是民众对司法的一贯期望。而从现代法律精神来看,厘清当年参与呼格案的两名法官究竟该承担多少责任,也是司法部门应尽的义务。换言之,整个呼格案的正义回归,应该到追究所有与此关联的人员为止,而不是仅仅欢呼个人名誉的回归。

  诚然,囿于历史因素影响,当年呼格案判决或许受到不同的压力。但法律面前,没有任何因素应该影响判决公正。作为法官,可以依据现有证据作出符合良心与法律的判决,对尚存疑惑的地方,也不应漏过,应要求公诉部门补齐证据。在呼格案一审过程中,疏忽法官个人的职守,其结果必然将导致法官职业精神失陷,程序正义沦丧,司法正义受损。

  因此,法官尽管并非导致这起错案的初始因素,但纵观全案,却是司法程序守护个案正义的最后一道壁垒。不论何种理由,促使他们这样做。在呼格案上,这两名法官都有不可推卸的失察责任,不疏忽对其的惩戒,正是给后来者留下教训。呼格案家属担心一审法官调任呼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是升职,正是担心这起案件的追责受阻。

  而一个更重要的现实问题是,此前呼格案复审已经说明一审判决是存在问题的,那么,为什么过了这么久都没有对呼格案一审法官呼尔查、宫静追责的更进一步信息,而是在家属发现“疑似升职”后,才匆忙出面解释这两人被任命为呼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不是升职。这无疑给外界传递出一种错误的信号,也让错案纠错的意义打了折扣。毕竟,从司法正义角度来说,责任未有厘清之前,两名法官不适合再在司法领域工作。

  当然,糊涂案不是一个办错案的法官所能酿成的。当初呼案,究竟有多少因素导致错案酿成,应该在复查这两名法官中得出真相。这两名法官也只能承担他们的分内责任。但所有这些,都有一个前提,即尽快推动呼案依法追责,让追责结果公之于众,而不是让公众与家属猜测与等待,消耗司法公信。

  依法严办“乱判葫芦案”的法官,这是呼格案纠错不能回避的责任问题。对制度建设而言,对一审法官追责还应成为司法纠错样本,让错案追责成为不可撼动的法律常识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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