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沈 栖:建议给残障人士以“特权”
//www.workercn.cn2015-08-04来源: 东方网
分享到:更多

  自不待言,反对“特权”是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题中之义。因为“特权”思想和行为,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有悖由巴黎公社确定的“人民公仆”的社会定位,严重离间了干部与百姓的鱼水关系,是封建社会“上贵下贱”、“上尊下卑”传统意识的现代版。

  那么,是否可以一概摒弃“特权”呢?我认为,“特权”决计不能由干部享用,建议给残障人士以“特权”。

  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部分残障人士,无论是先天遗传还是后天伤及,他们多为社会的弱势人群,或肢体伤残,行动不便;或失明失聪,视听有碍;或发育不全,智能低下;等等。且不说残障给他们带来诸多的生活窘迫和艰辛,就说其精神也不免会受到莫名的压抑和困惑,甚至遭到某些自诩“高贵者”的鄙视和嘲弄而人格备受凌辱。

  与健全者一样,残障人士也享有人权,也享有尊严。正因为他们往往身处社会底层,比一般意义上的穷人更“弱”,如何让他们理直气壮地享有人权和尊严,就更为现实地成为一个文明社会绕不开的严峻问题。残障人士的“有尊严生活”,除了自身抬头挺胸外,社会及其公众都应援手相助,尤其是社会保障方面必须给残障人士开设“绿色通道”。这乃是建议给残障人士以“特权”的基本动因。能不能给残障人士以“特权”,不仅考量着健全者的平等意识,更是丈量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正是基于这一社会共识,我近读《长江日报》上的一则新闻,顿感愤懑——

  75岁右腿残疾的叶先生持有残疾证。近日,他开的残疾人专用车被扣,一交警说他在车上违规设座。“我买的是残疾人专用车,座位本来就有”。叶先生的解释并没有被这名交警认可,非要没收该车,除了交罚款外,还要出具其残疾证明。叶先生很是纳闷:“我有残疾证、残疾人驾驶证、残疾人行车证,这些难道还不能证明我是一个残疾人?”“不能!”交警已是蛮不讲理,似有刁难叶先生了。没辙,叶先生只得到社区开了一张残疾证明,又到街道办事处盖了章,拿到市交管局江汉大队,仍不行,说是证明上缺了个市残联的章。叶先生无奈拖着残腿再到市残联盖章,交了50元罚款,这才取回残疾车。

  ——这名交警看似照章办事,其实是在捉弄残疾人叶先生。我有三问:一、残疾人专用车设座而没有非法运营,也属“违规”?二、有残疾证还不能证明其残疾,非得要再开具残疾证明?三、社区开具的残疾证明只因为少了残联的章而无效?大热天,让叶先生拖着残腿来回奔波、折腾,这名交警的良心何在?不说残障人士的“特权”,就是其一般的权利也受到了肆意侵害。

  行笔于此,说说英国人是如何对待残障人士的,可作借鉴。英国人素来有绅士风度,其先进文明世人瞩目。英国对残障人士的照顾,会让你感动。如果说在英国有特权,那肯定不是针对达官显贵,而是由残障人士所享有。他们拥有最近的车位、单独的通道、特别设置的路线和各类格外的照顾。曾有我国记者在“域外见闻”中讲述了这么一个佳话:“我们去爱丁堡的城堡时,有一辆大巴,拉着一车中国来的残障人士。下车以后,有专门的服务人员推着他们直接进城堡,而我们在外头都已经排队足有两个小时。中国的残障人士在英国受到了在国内难以享有的礼遇。城堡建于600多年前,但每一次改造都会为残障人士增加新设施,让他们通行无阻,包括厕所、餐桌和公共休息区域的椅子。在大英博物馆,哪怕只有三层台阶的地方,也会安装残疾车升降机”。

  概而言之:给残障人士以“特权”,正是彰显出文明社会的平等、关爱、和谐。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