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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 清除滋生校园暴力的毒素
姚龙华 邓辉林 殷立飞 尹传刚
//www.workercn.cn2015-06-25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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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让校园“小霸王” 付出代价

  近段时间以来,时常有校园暴力事件通过网络持续发酵,引发社会热议。在“围观者”义愤填膺地指责之后,事件往往以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家长严加管教作结,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是时候跟进完善立法了。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与施暴者处罚过轻,甚至免于处罚有很大关系。毋庸讳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园暴力的制约和打击过于落后和偏轻,《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14周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6岁才开始负刑事责任。当然,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讲,应当替他们的未来着想,保护其合法权益,但这却使得一些未成年人的恶劣犯罪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惩戒。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惩戒手段方面,目前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缺失。有些校园暴力事件,施暴者手段之残忍,恐怕让有些成年犯罪者都“甘拜下风”,可以考虑对手段特别残忍的未成年犯罪者适用刑事处罚。从美国的经验看,校园暴力重到可以判处终身监禁。

  13至16周岁恰恰是青少年叛逆、迷茫而具备伤害能力的阶段,完善立法,加强惩戒,让校园“小霸王”付出其付不起的代价,才能约束这部分未成年人,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防止同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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