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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央妈派发周末“大礼包”,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有市场人士对于意见稿中第二十八条解读为,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额度仅为5000元。对此,各方反应强烈。31日晚,参与意见稿起草的央行相关人士回应称,网购最高限额5000元的说法为误读。
面对一日购物超570亿的中国消费市场来说,敏感的降息降准、或者调整股票交易费,恐怕亦不如网购限额在民间引发的“骚动”厉害。征求意见稿一出,各种民调数字冷热不均地表达着民众的诧异与担忧:不少人认为意见稿在限制第三方支付层面有“开倒车”的意思,过于贴心保护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利益格局,而在互联网金融创新方面给出了一张严酷旧板的冷脸。
网购最高限额固然是个误会,剁手党依然可以“无限额畅购”,再也不要担心买买买的问题。不过,拿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余额”来消费的话,限额还是明摆着的。“无限畅购无限飞”的前提,是你有可以网络支付的银行账户。根据这个意见稿——网络第三方支付每个客户所有账户每天限额5000元,而类似于目前微信红包等的支付方式,日累计金额更是不得超过1000元。此外,包括理财在内的综合性账户一年不得超过20万元。举例来说,你想买一部7000元的水果机,5000元可以从宝宝类账户上秒扣,而剩下的2000元,则需要继续从银行账户上晃晃悠悠扣除。
于是矛盾就来了:央妈的意思,是安全第一(当然,有人理解为银行类传统金融机构的利润第一)。毕竟,这几年有关盗刷、欺诈、套现等乱象,也让网络支付安全成为严峻的民生话题。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月,已经有270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网易、百度、新浪等互联网巨头。平台多了,其间的风险积聚也让系统安全成为达摩克利斯之剑。解决安全问题,最便捷的方法当然是“紧箍咒”。
消费者的想法,是方便第一。科技以人为本也好,制度人性取向也罢,既然有了第三方支付这么个好东西,哪怕它终究不能成为搅局银行业深改的一尾鲶鱼,起码也让我购物消费的时候少些繁杂的手续。验证这、验证那,翻来覆去证明“我是我”,这是逼着人回到现金消费的上世纪吗?再说,网络支付确实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额度收紧不仅阻碍了网络支付的发展,也必然影响互联网金融的进步。别说“9成民众不欢迎支付新政”,就是在互联网金融界,专家也认为“意见稿将降低支付效率,让行业一夜之间倒退10年”。
安全与便捷,成了鱼和熊掌,果真不能得兼吗?
2014年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风云急转的是,3月11日,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3月13日,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一份特急函件,要求包括支付宝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立即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业务模式。及至今日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应该说,决策思路是一脉相承的——既是履行正常的监管职能,又一再敲打“第三方”恪守通道本分,消解账号属性,老实结算就好,禁碰清算红线。
政策博弈自是正常,何况,第三方支付还算个新事物,管理与服务也要有个摸索、乃至试错的过程。不过,抛开专业的考量不谈,对于民众来说,最大的希望就是兼顾安全与便捷,不要因为菜刀能砍人,就逼着大家回到“凭户口本供应”的时代。既然是征求意见稿,更当听听操作支付行为的公民的意见,支付限额也好、逼回银行也罢,新政的初衷与走向,还得经得起民意拷问与科学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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