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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多时的延迟退休改革渐趋定调。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日前表示,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这番表态,再次激起强烈舆情。尽管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不厌其烦地对延迟退休进行逻辑解释,从网上舆论看,反对声始终占据多数。
对于一项涉及亿万人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有关方面可以说慎之又慎。从目前来看,改革的理由相当充分,包括人均预期寿命延长、更高年龄段也能胜任工作要求;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者参加工作时间大大推迟;节假日逐年增加,人们从事劳动的绝对时间在递减;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更多转向脑力劳动、轻体力劳动等等。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攀升导致的社保压力,也对延迟退休带来现实需求。
逐步延迟退休年龄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除了非洲的一些国家之外,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退休年龄都在65岁—67岁。我国实际退休年龄平均不到55岁,是这些国家中退休年龄最早的。
理由如此充足,为什么还有不少人反对延迟退休呢?这恐怕跟人们对待工作的态度有关。如果人们热爱本职工作,感到工作富有价值,能够通过工作获得尊严和成就感,哪怕到了退休年龄,可能都会依依不舍。一份富有尊严和价值的工作,带给人们的获得感远非金钱所能涵盖。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达到强制退休年龄,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之后,还会投身志愿服务,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来服务他人、服务社区、服务社会,而且不收分文。如果劳动者从工作中普遍感受到这样的获得感,那么延迟退休改革相信能够得到更多人的拥护支持。
然而,遗憾的是,这种对于职业工作的获得感,在很多人那里是缺失的。如果工作只是为稻粱谋,劳动者就不可能感受得到什么价值和意义。“混日子”的心态,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到点就要停摆。如今退休延迟,要承担一份无法激起热情的工作,远不如退休去跳广场舞,或者参加“夕阳红”旅游团。
前几年,网络上曾经爆发过一场“咆哮体”的风潮。一些行业的劳动者用愤怒激烈的话语,发泄对于本职工作的不满。这当然有戏谑的成分,但背后也折射出人们对于职业的厌倦情绪。实际上,连年来的多项社会调查都表明,相当高比例的职场人士对职业感到厌倦,甚至患上职业厌倦症和职业枯竭症。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畏之如虎,甚至视如寇仇,那怎么能指望他心甘情愿地延迟退休呢?
只有劳动者从劳动中能够感受到足够的获得感,才能激发他们对于职业工作的热情,也才能建立起一整套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体系。这首先要求我们进一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所得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使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就能够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其次,劳动不应该成为对于劳动者的压迫力量,而要成为劳动者解放和个人价值实现的途径。此外,还特别需要重树精神的力量。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论述过,新教伦理中的“神圣天职”观念,曾经激发起人们对于职业的热情。这种对于职业的神圣感和内在热情,成为现代社会职业文明的重要精神来源。在我国,无论是传统文化中的“敬业乐群”观念,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包含着丰富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伦理规范。只有充分发挥这些精神的力量,使劳动与职业的意义价值融为一体,才能使劳动者的精神有所依托,激发他们内在的热情和使命感。
重树劳动的价值和意义,让劳动者更有尊严、更有获得感,才能使劳动光荣、热爱劳动的观念蔚然成风,也才能让延迟退休成为更多人的自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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