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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应督促旅行社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团队游客,特别是每一位出境游团队游客身上。今后将在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游团队中,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导游、领队做好文明旅游督导,以避免发生影响恶劣的旅游不文明事件。
在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游团队中,推选设置文明旅游督导员,这个办法值得一试。
近年来,国人在国内外旅行时的不文明行为,时常见诸报端。且不说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插队加塞、如厕不冲水、强拉外国人拍照、公共场所高声打电话和脱鞋袜等行为,单就在国内外景区题名“到此一游”的行为,就时有发生,从北京故宫的铁缸,到埃及的神庙,再到伦敦的教堂,都可以见到“到此一游”这类中国汉字。再有就是,飞机上斗殴,丢人丢上了天,于今对我们而言也并不陌生。
国内外旅行时的不文明行为,是对景区公共秩序的破坏,也是对国人形象的伤害。尤其是在飞机上斗殴,更是将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视为儿戏,是法律意识淡薄的极端表现。故而,文明旅游工作要时时抓、处处抓,且要创新方式方法。而在游客中间推选设置文明旅游督导员,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无疑是可以尝试的办法。
问题关键在于,推选出来担任文明旅游督导员的游客,能发挥督导作用吗?如果旅游团队中的成员是一个单位的成员,或比较熟识,或许督导员的文明劝导,其他游客愿意采纳。但根本没有交集的游客之间呢?所以,文明旅游督导员制度还必须配备其他奖惩措施。比如,对文明旅游督导员予以减免团费或给予折扣等奖励;真正将文明旅游写进合同,这样才能确保其他游客听从督导员的劝导。
还要赋予文明旅游督导员另一种权力,那就是能够监督导游或领队的强制购物、减少景点、食宿打折等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以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权益。如果文明旅游督导员只督导游客,而不能监督导游或领队,游客也可能不太买账。
事实上,除了游客可以担任文明旅游督导员,导游或领队最应成为文明旅游督导员,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这其实是导游或领队的一种义务。因为国家旅游局早就明确要求,导游和领队负责监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在境外旅游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领队和旅行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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