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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搜救的目的不是牟利,而是通过收费提高驴友的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进而减少类似事故发生。
10月6日,山东籍男子石某跟着团队从木里违规穿越至亚丁,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向景区求助。然而,在了解景区有偿搜救制度相关条款后,他们并未选择有偿搜救。随后又与景区派出所联系,派出所搜救队伍赶到事发地时,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作为四川第一个明确建立有偿搜救制度的景区,亚丁景区方面表示,两年来一直背负不小的压力。(见10月10日《成都商报》)
有偿搜救作为新事物,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争议。一方面,当有驴友违规探险被救助时,舆论往往呼吁由驴友为自己的任性埋单,而不是让景区或公共财政负担救援费用;另一方面,当有驴友因为费用问题放弃有偿搜救、没有得到及时救助时,景区又难免面临“见死不救”的道德指责。
其实,有偿搜救不是见死不救,而是给驴友增加了一个选项:是选择搜救效果一般的免费公共服务,还是选择更熟悉景区地形、更具有救援经验、效率更高的有偿搜救。从这个角度来说,选择权在驴友手中,一切都取决于驴友自身的风险评估与利益考量。
有偿搜救的真正目的也不是牟利,而是通过收费提高驴友的违规成本,起到警示作用,进而减少类似事故发生。事实上,从亚丁景区的实践来看,实施有偿搜救两年来,违规穿越减少一半以上。同时,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合理的成本分摊,也让搜救更专业,大大提高了搜救成功率。
从长远来看,一些驴行本身就违反景区规定,如果再为其提供免费、高质量的救援服务,恐怕也不合适。当然,有偿搜救也应在发展过程中进一步精细化、制度化。一是旅游监管部门要对景区有偿搜救收费标准加强指导、监督,避免景区狮子大开口;二是在部分事故多发景区加强驴友探险备案制度,对驴友探险活动进行指导,并对救援行为提前进行契约确认。只有加强实用性、操作规范化,有偿搜救才能获得更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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