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可以造假,绿水青山却伪装不来。希望相关机构和人员从源头上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多些敬畏和呵护。
7月27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8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遗漏评价因子、降低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等质量问题,对相关7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9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对8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2家技术评估单位和8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
对环评报告,人们并不陌生。无论是新建、扩建还是改建某一项目、工程,都要就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见性评定,包括建设项目周边的环境现状如何;项目施工建设和未来运行可能给周围环境带来哪些影响;将采取哪些环境保护措施,技术上是否过关,资金上有无保障;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等等。
说白了,编制环评报告并获得审批通过,是诸多项目施工建设的一个前置性环节,没有环评报告,后续的施工、验收等都会受到影响。实践中,环评报告有效预防了诸多工程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潜在负面影响,成为守护良好生态环境的一道重要关口。
同时,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在环评报告上做手脚的情况也并不鲜见。有的环评报告编造的成分居多,真正考察、测算、论证的内容少;有的环评报告“硬伤”不少,该有的内容没有,适用的评价标准错误,采取的相关措施也不对路;甚至有的直接抄袭——前段时间深圳公示的一份环评报告惊现30多处“湛江”。
在环评的问题上,不排除有些建设施工方对编制环评报告方有所隐瞒和欺骗,但更多的时候,恐怕还是二者之间形成默契,一个出钱买报告,一个拿钱替人评估,“你好我好”“合作愉快”。这使得环评在一些地方成了走形式、走过场。
更让人无语的是,有些监管和审批部门也有意无意地“放水”和“撒把”,就像上述抄袭的那份环评报告,到了挂网公示阶段才被市民发现问题,这无论是对报告的编制方、建设单位,还是对监管部门来说,都是打脸。
而如此“合作”的后果,实际是社会、公众、环境在共同埋单。有些工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把周围的土地污染了,农民种不出庄稼;有些工业排废把水源污染了,百姓喝不上放心水;有的项目周围弥漫刺激性气味或者存在较大噪声,影响居民生活……实际上,这些问题和漏洞都应在环评阶段有所预判,应想办法堵上和解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奔小康、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绿水青山,已成为公众的共识。而环评报告及相关各方相当于是在为我们的绿水青山“守门”——哪些项目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种破坏是否可控,准确、专业的判断应该做在前面。如果今天走神了,明天疏忽了,那我们的生态环境就可能千疮百孔。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致力于加强对环评报告等环评文件质量的把关,先后施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将公众参与纳入环评审批的受理要件;对环评报告的编制要求、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进一步予以明确。同时,加大复核抽查比例和频次,将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环评文件质量责任的追究范畴。
统计显示,自2019年11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对45份环评文件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累计对38家次和52人次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失信记分,并将2家单位和2人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将6家单位和3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单。这才有了点硬核监管的样子。
环评报告可以造假,绿水青山却伪装不来。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期待相关部门保持高压态势和硬核监管,防范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环评中开口子、打折扣,希望相关机构和人员从源头上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多些敬畏和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