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大众话题-正文
“十大高危路段”,不应止于安全提示
张贵峰
//www.workercn.cn2015-02-13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月10日公布了2014年全国交通事故多发、死亡人数集中的10个路段。这10个路段的通车里程共计153公里,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203起,造成451人死亡,平均每10公里发生78起、死亡30人。交通管理局提示,请行经这些交通事故高危路段的驾驶人谨慎驾驶,避免发生事故。

  在“2015年春运已经启动,高速公路、国省道客货运量大幅增加,跨区域长途运输、自驾车返乡车辆增多”的当下,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上述信息,显然很有现实针对性和必要性。

  从具体数字来看,上述十大路段的高危程度触目惊心。如排在首位的“国道102线天津河北交界80公里至90公里路段”,“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79起、死亡149人”——每1.3天就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不到2.5天就会死亡1人,实在应该高度警惕,引以为鉴。

  这些路段何以成为高危路段?

  相关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不够谨慎、交通安全意识缺乏,甚至存在各种违章行为,当然是原因之一。但与此同时,事故之所以会高度集中于某些路段,而非其他路段,应该还有一些客观原因和背景。比如,道路设计规划建设本身不够科学合理,导致“弯多坡陡、路况太差”;交通安全设施不健全不完善,标志、标线、信号和隔离设施等建设滞后;交通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在此次公布的十大高危路段中,多达6个路段的主要事故形态表现为“车辆追尾碰撞”,这恐怕不能用“纯属巧合”去衡量和判断吧?

  有鉴于此,面对高危路段,相关部门不应止于进行安全提示,通过单方面警示驾驶人来规避这些路段的高危,而应该进一步要求高危路段所涉的地方和部门,认真调查、分析形成高危的各种因素,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去整改。如此,才有希望从根本上解决潜在的危险和风险,避免更多事故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