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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安徽省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县长挂帅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被拘留(12月29日《新京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确会涉及到不良贷款该如何清收的陈年旧事,但这又碍着当地政府什么事?作为自成体系的金融部门,自有其清偿死滞呆账和处置遗留问题的制度与办法,又何劳政府“大驾”去越俎代庖地干预其“内政”?围观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全县总动员追贷,人们不能不心存诸多疑问,政府如此“不务正业”的背后,究竟是行政权力无所不包的习惯使然,还是双方有着秘而不宣的利益交割?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政府此举也许不无替辖区内金融单位排忧解难和为当地社会倡树诚实守信的决策善意,但政府自有政府的职责使命和权力边界,政府下属的各个职能部门也有其自身的职权范围和工作任务,包括村级组织在内的各行各业,如何能放下自己的分内工作去帮金融单位催贷?由行政之手促成的“全县追贷”风潮,不仅涉嫌地方政府的权力滥用,也直接干扰了各政府机构正常的办公秩序,更遑论动辄“停薪、停职、停岗”和取消低保、养老金等侵犯民众权益的怪诞之事。缺乏对手中权力的敬畏、对部门职责的尊重,罔顾民众的正当权益,何谈为诚信社会的建设率先垂范?
行政行为的基本底线是遵纪守法,而政府替银行追贷的致命软肋正是有悖法治。从法理的角度解读,民众与信用社之间发生的贷款关系,当属民事债务纠纷的受理范畴,如何清偿还贷需要走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手段。政府插手追贷不仅纯属多此一举,更缺乏正当的法理支撑,其非正义性不言而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大背景下,临泉县政府如此漠视法治的行为,尤其值得警惕与反思。
其实,政府的热心“帮忙”终究难脱“无利不起早”的利益驱使。据《临泉经济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显示,在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清收任务的,对各社区、居委会按照清收任务的2%奖励,超额部分按5%奖励;对包片干部及书记、主任按照清收任务的2%奖励、清收任务的1%作为工作经费。而该县多名乡村干部更有“追缴上来的贷款乡镇提留35%、村委提留5%”的内幕披露。由此看来,由“大受益”驱动“大力度”和“大动作”,或是行政权力“出轨”的事实真相。
政府替银行追贷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地方政府权力滥用的行政之弊和法治不彰的思维短板。逾期贷款要依规清偿、越界权力更要依法约束。只有真正将权力之手缚于制度的笼子,让依法行政的理念植根于官员内心深处,政府替银行追贷之类的荒唐怪事才会遁形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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