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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采访主题多半和司法体制改革有关,应该说,绝大多数地方、部门都按照中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但也有些情形耐人寻味。
有些地方“慎之又慎”。个别试点地方只知道亦步亦趋,凡事都要找出处,甚至总是以“顶层设计不到位、基层落实缺指导”为借口。长此下去,给人一种“纸上谈兵”“等、靠、要”的感受。
有些地方“选择执行”。合意的就抓紧干,不合意的就扔一边,特别是基于功利的思考,个别地方要么把改革举措简单化,导致改革走了形、变了样;要么把改革概念宽泛化,把一些日常工作也纳入进来,试图在改革红利中“分一杯羹”。
还有些地方“左顾右盼”。试点先行是改革的一个特点,一些地方之间却“比着干”,你推进多少我就推进多少;改革从来都是统筹推进,个别部门之间却“让着干”,“你主抓我配合”的表态、“你不出力我就没法干”的抱怨时有出现。
实际上,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是有目共睹的。时至今日,虽然容易的问题改掉后,剩下的就是“硬骨头”,但改革没有退路、不改不行,不改革只会让老问题上累加新问题,阻碍经济社会持久健康发展的步伐。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习近平总书记的判断,就是对这一历史规律的有力阐述。那么,改革究竟应该具有怎样的状态呢?
符合历史客观规律的,要自信。从包产到户到价格闯关,从依法治国到政务公开,各项改革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推进,成绩斐然。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也是当前改革必须具备的道路自信。
结合经济社会实际的,要科学。如前文提及的“比着干”和“让着干”都是脱离实际的表现,这很容易造成“怠工”“内耗”,到头来是干了“无用功”。只有脚踏实地地干,将改革部署与各地实际紧密结合,才能干得起劲、干出成绩。
为了广大群众利益的,要自律。不促进公平正义,改革没有出路;不增进人民福祉,改革同样没有前途。改革从来不是“看上去很美”,而是为了让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富有力量,富有成效。
司法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免会触动一些人、一些部门的既得利益。虽然试点地区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但记者在采访时仍发现一些人在观望。任何一项改革都要凝聚共识,赢得多方支持,必须稳扎稳打。只有保持一定进度,改革才能按计划推进;只有各方齐心协力,改革才能顺利开展。
“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今天这句话仍然应该成为各地各部门应有的改革状态。我们相信,只要改革“在状态”,再硬的骨头也会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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