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兴义市规划设计院院长郑梦之(非党)因公款旅游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认为公款旅游不是什么大问题。2015年9月1日,该院参与外出旅游的40名职工和实习生清退了单位补助的费用,所清退的4万元公款全额上缴到兴义市纪委廉政账户。9月25日,兴义市监察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郑梦之行政警告处分。(11月9日中国日报网)
在设计院院长郑梦之看来,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出去见识见识,不是什么大问题。可正是因为“不是什么大问题”的问题带给了郑梦之行政警告处分。熟不知曾有多少干部因为“不是什么大问题”的问题而坠入法律深渊。如果公款旅游还不算是大问题,那什么才称得上是大问题呢?
郑梦之之所以认为公款旅游不是什么大问题,首先是对公款认识的不够透彻。公款姓公,就该用之于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何况是用于个人旅游享乐呢?因而,要清楚的划分个人和公家的界限,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其次,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公款旅游归根结底是一种作风病,在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查严打下,郑梦之依旧我行我素,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出去旅游,显然是对法纪的无视,试图打监督的擦边球。
解决大问题还需从小做起,抓早抓小,反腐工作做到防微杜渐。首先要加强警示教育和清廉教育,对于领导干部身上暴露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及时悬岩勒马。其次,要从已制定出的反腐反“四风”方案中整合出最有效最科学的惩戒机制,晒出权力清单,晒出账单明细,让公家的事在群众的监督下完成。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要认为自收自支会成为公款旅游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更没有例外没有借口。解决“四风”大问题,仍需从“小”抓起,根治“不是什么大问题”的问题,才能公权为民谋,公款为民用。
人民时评:出国公务考察如何不变味 2008-12-09 |
人民时评:出国公务考察如何不变味 2008-12-09 |
公款旅游被免职,喊冤者的微妙心态 2012-02-28 |
八项规定为何在一些地方“慢到” 2013-03-19 |
“文件太慢” 2013-03-19 |
成一言:堵住公款旅游这个腐败出口 2013-12-05 |
检察日报:公款旅游与贪腐犯罪能否跨过“一... 2015-01-19 |
郭树合:随大流公款旅游有三个误区 2015-06-16 |
任评声:屡教不改的官员怎能“一免了之”? 2015-08-04 |
想个什么“辙”呢 2008-10-14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