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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之后要有严举措
苏 艺
//www.workercn.cn2016-08-10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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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从根本上改变以资源环境换取一时发展的旧思路,约谈之后还要有更严厉的制约措施,比如“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才能促进绿色转型

  有报道称山东济宁、德州、临沂等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环保部约谈后,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竖起了脱硫塔,还有的买了洒水车、自动喷淋装置……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这些地方积极落实环保举措,值得称道。

  地方政府负有重要的环保责任。很大程度上,这些地方之所以能做出改变,得益于约谈这剂药对准了政府主要负责人,直达那些以往推进不了的治污难症。无论是《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还是新环保法等,都给地方政府戴上了“紧箍咒”:约谈,不光是“丢面子”,还有“丢帽子”的危险。在这样的压力下,有的市长表态“不会再接受第二次约谈”,也有市长亲自分管环保工作。

  环保约谈的效果能持续多久,恐怕还有待检验。有些地方被约谈时态度好,声称整改,约谈风声一过就打回原形。为何如此?背后还是一个“难”字。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一道世界性难题。对很多地方而言,既不敢贸然忽视企业利益、放缓发展,又要克服为了发展牺牲环境的问题,这种转型实践中的阵痛,常导致约谈效果的削减。环保约谈,目的就是让各方自觉承担起环保责任。

  当然,要从根本上改变以资源环境换取一时发展的旧思路,约谈之后还要有更严厉的制约措施,比如“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一个地方的能源结构调整动真格了吗?企业的环保装置是否正常运转、如何杜绝不法企业在排放数据上做手脚等,其实都是约谈之后需要紧盯不放的。一旦监测不达标,就要通过“区域限批”等,督促地方领导下狠心整改到位。只有对治污下狠劲儿,在发展中贯彻绿色化理念,才能守护好一方洁净的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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