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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不负重托的责任担当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责任”和“担当”意识。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的首次见面会上,他庄严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集中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不负重托的责任担当。正是为了更好地完成这种责任担当,他领导全党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是一种对国家、民族和人民负责的使命意识。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自觉地担当起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历史责任。可以说,一部波澜壮阔的中国共产党奋斗史,就是千千万万共产党人心怀崇高革命理想,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以人民幸福安康为念,同全体人民一道顽强拼搏、接力奋斗,用全部心血、奉献和牺牲诠释共产党人责任担当的历史。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传承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意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正是为了实现人民的这“十大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并通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历史重任。
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说到底就是讲原则、敢负责的认真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讲不讲认真、敢不敢担当,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大问题,是关系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大问题。尤其是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敢不敢啃硬骨头、涉险滩,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精神的重大考验。同时,是否具有担当精神,能否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本身也是检验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标尺。
认真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不负重托的责任担当意识,要求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分忧的担当精神,遇到问题和矛盾不回避、不掩饰,敢于动真碰硬。对待本职工作,能够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真正承担起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应当担负的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