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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北京地坛公园南门的广场前,人们正欢快地跳着交谊舞。(本报记者 吴凡摄)
提及广场舞,感情颇为复杂。它也许是我们这个多元化时代里争议最多的事物——爱之者,视之为生命的寄托,恶之者,恨不得除之而后快;推崇者,会为它“走向世界”而欢欣鼓舞,不屑者,则认为,这根本和文化沾不上边;在有些人眼里,它是艺术、天使、快乐的源泉,而在另外一些人眼里,它是垃圾、魔鬼、社区的公害……
但无论是热爱还是不屑,支持或反对,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广场舞已经成为这个不可复制时代的特征之一,它不只是和跳舞的大妈、大爷有关,而是成了每个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部分。你也许和那些热情起舞的大妈、大爷素不认识,但这又有何妨?你随时随地都可以感受到他们的快乐和活力,这种快乐和活力,是每个城市生命的一部分。它和每个年轻人的梦想、爱情、成长一道,构成了城市的灵魂,需要得到应有的体认和尊重。
不错,有些广场舞活动噪声太大,构成了扰民,有些大妈态度还不好,显得无法理喻。你完全可以将其上升为“社会公德缺失”的高度,但类似行为并非广场舞大妈所独有,它是一个戾气上升的社会的小小的缩影,我们不能因为个别大妈的不理智行为而妖魔化广场舞本身。当我们指责广场舞大妈们侵犯了我们的私人空间时,其实也应该扪心自问,在其他别的公共场合,我们是否可以比他们做得更好。
当今中国城市,扰民行为多了去了,为什么独独是广场舞,成为众矢之的,不仅被横加指责谩骂,甚至催生放狗、泼粪、枪击等暴力行为?原因无他,他们是弱势群体。在许多人眼里,大妈和大爷们衣食无忧,大跳广场舞,纯属吃饱了撑的。但事实上,他们大多身处空巢家庭,孤独无依,格外需要家庭和社会的温暖。他们的娱乐方式也较为单一,学习能力又无法和年轻人相比,广场舞无须多大经济成本,且简单易学,因此,大妈和广场舞可谓天作之合。这是上天赐予他们的最佳的娱乐方式,既能健身怡情,还可抱团取暖,何乐而不为。这也是世界为他们孤寂的心灵打开的一扇窗口,旁人又有什么权利剥夺它?
和吃饭睡觉一样,舞蹈也是人的本能,不分男女老幼。当一个进入暮年的人,常有舞蹈的冲动和喜好,这证明了其生命的活力(总比坐在家里看电视好吧),作为后辈,我们高兴都来不及,又何苦阻拦指责?我们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因此,我们的祖先才会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当我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的时候,我们对于广场舞的负面效应就会多一些平常心,就不会格外放大所谓的代际冲突,乃至产生不应有的对立情绪。
不就是噪音那点事吗?商量着来,总会有办法的。
眼下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我想,就是一个商量的结果。广场舞事不大,但却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不仅是部委与部委之间需要商量,老年人和年轻人也需要商量。只要大家有诚意,共同努力,就一定会找到那个理想的平衡点。因为说一千道一万,他们的快乐,本来就是我们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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