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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山亭区总工会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开展山亭区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激发全区各行各业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积极性,激发社会正能量。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评审。山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第四届劳模推荐评选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刘侠同志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刘建法、区政府副区长杨玉生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永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推荐的各项具体工作。山亭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评选推荐山亭区劳动模范的通知》(山政字[2014]18号)文件,对目的意义、范围规模、推荐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工作进程等提出明确要求,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流程。
严格评审程序,努力做到“四个确保”。在推荐评选工作中严格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民主程序,实行自下而上,逐级评审,向一线职工倾斜,向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评选推荐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确保评选比例落实、确保评选工作进度、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在推荐过程中,山亭区总工会及各有关单位广泛征求纪检、监察、政法、综治、610、检察院、安监、计生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区总工会组织考核小组对上报人选进行了考核、访问有关知情人、向有关人员的上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所有上报劳模人选进行了严肃、认真、细致的调查了解,对是否召开职工(村民)代表大会试评选推荐、党委(党组)是否进行专题研究等关键环节一一进行了调查。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评选过程中,山亭区总工会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弘扬劳模精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掀起劳模推荐工作热潮。
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山亭区总工会将评选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经过一个多月宣传、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共产生出25名最具代表性、最能体现行业特征的初步人员。4月10日,山亭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进行了评选,经过三轮无记名投票,确定20位同志为“山亭区劳动模范”建议人选,并在区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区政府研究,对评选出的山亭区劳动模范进行隆重命名表彰。(黄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