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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以建制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
//www.workercn.cn2013-12-27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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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 玮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要实现上述目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至关重要。其中,城镇化作为“四化”的关键节点,其承启的作用不容忽视。

  受政策、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条件等多重因素制约,甘肃小城镇建设严重滞后,全省城镇化建设步伐远远落后于东部沿海省份,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的差距也十分明显。2012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仅为38.75%,低于全国52.57%的平均水平;“十一五”末,我省404个建制镇的平均城镇化率仅为18.07%,远低于同期全省36.12%的城镇化水平,作为小城镇发展的主力军,建制镇的发展远远滞后于省域城镇化发展需求。因此,要实现甘肃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就必须大力促进以建制镇为主的小城镇建设,形成规模结构整合有序、功能定位优势互补、空间布局科学合理的小城镇体系,与地级及以上大中型城市、县级小城市一道组成城市集群,推动大、中、小城镇同步协调发展,使全省城镇化承载力在“十二五”末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甘肃迫切需要探索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根据甘肃自然地理特征,结合各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人口分布特征,实施“东聚西散、南部扶持”战略,推进小城镇建设。“东聚”即基于陇东地区大农村、小城市的特点,增强小城镇服务功能,使之成为服务农村的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西散”是基于河西地区人口密度小而集中、交通通畅、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等特点,以发展县级及以上城市为主,把发展小城镇作为城市与乡村联系的补充;“南部扶持”即在陇南、甘南等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生存环境较差的地区,通过重点扶持小城镇建设,使其充分发挥聚集效应和公共产品供给功能,成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纽带,破解区域发展瓶颈。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赋予小城镇更多的发展自主权。基于财权与事权对等原则,建立有利于建制镇经济增长活力的新型上下级财政分配体制,可在保留上年财政基数基础上,将增长部分的“大头”留给地方,以调动小城镇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合理确定财政分成比例,以增强小城镇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建设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大力推进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经营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劳动力转移的户籍制度改革。

  三是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整合资源、集中优势,促进小城镇发展。要从空间层面协调区域布局,一方面依托交通通道,大力发展省域轴带经济,培育打造主体城镇发展轴带,并以此为基础,联系周边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形成城市(镇)集群;另一方面,完善城乡开发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小城镇发展,明确小城镇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正确处理小城镇与县域、市域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合理配置、整合资源,促进小城镇建设。

  四是突出特色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根据产业基础、发展潜力、地域优势等特征,结合区域发展特征,分层次发展。重点选择资源条件较好、产业基础扎实、具有开发潜力和带动能力、重要交通干线地带上的城镇作为全省小城镇网络布局的基本节点,优先规划、重点资助、加快发展;结合区域特征,依据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等特点,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型、工矿型、旅游文化型等特色突出的小城镇;在一些远离增长极的欠发达地区,从填补城乡二元结构空白、公共产品供给角度出发、适当进行布局,促进城镇发展,以调整区域社会发展平衡关系等方面的作用。

  (作者系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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