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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军队干部体系”的改革目标和任务。为此,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受到广大官兵的普遍关注。那么,究竟什么是军官职业化制度?为何要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对部队官兵意味着什么?会带来哪些影响?怎样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下面围绕广大官兵普遍关注的这些问题进行一些解读。
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现代意义上的军官职业化制度产生于近代英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成熟于现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目前,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正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普遍选择。据有关部门对有资料可查的111个国家的统计,实行军官职业化的国家有58个,占52 %。理解和把握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职业军官”“职业化”“军官职业化”和“军官职业化制度”等概念。
军人是社会分工产生的一个特殊职业,承担着保卫国家安全的特殊社会角色。职业军官是特指志愿并经过选拔、任命和具备相应资格,按照服役规定在军队长期服役直至退役或退休的军官。职业化是指专门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逐步形成独特的职业意识、知识、技能、行为及其道德准则的过程。军官职业化是指使军官具备独特的军事职业意识、技能和道德,并具有相应社会地位,使军官由非稳定职业变为稳定职业,或者使非职业军官变为职业军官的过程。军官职业化制度则是国家依据军队职能和军事专业的特点与规律,通过法定军官员额和职业军官制度,并通过相应的选拔、培养、激励、退役等机制,为军队需要保留的军官长期服役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军官职业化制度是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军事技术、军队专业分工和军队组织结构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武器装备的发展,军事专业知识、技能等越来越复杂,对军官的选拔标准越来越高,军官学习和掌握复杂军事专业知识、技能等所需的时间积累越来越长,因而对军官所需要的服役时间要求也越来越长。与此同时,军队内部专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要求军官所具备的专业化素质也越来越高。为了有效吸引和保留本国优秀人才为军队服务,充分发挥军事人力资源的潜力和效能,不断提升军官专业素养和军官队伍整体素质,客观上需要军官的职业化和建立职业军官制度,为高素质优秀军官长期服役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这样,职业军官、军官职业化和军官职业化制度便应运而生,最早产生于工业革命后的一些欧洲国家。
军官职业化制度还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能为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条件。但凡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国家,均为市场经济国家。
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实质和主要内容
我军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是适应新军事革命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必然抉择,是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作战能力、有效履行我军职能使命的战略举措,体现了世界军事现代化发展的人才建设普遍规律,反映了我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趋势。
关于我军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问题,还存在一些比较模糊的认识。有的认为,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就是终身服役,一旦提拔为军官就可以在军队工作一辈子,再也不需要转业安置或自主择业;有的认为,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就是完全由国家把军官养起来,都可以在军队终老;还有的认为,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就是提高军官的社会地位,为军官提供高福利和高待遇。实际上,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是为了优化军官队伍规模和结构,科学规划军官职业发展路径,提升军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充分发挥军官的潜力和效能,有效吸引、保留和造就高素质军官,不断提高军事活动的效率和效益。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法定军官员额和比例关系,保证军官队伍的稳定性。需按照与国家安全战略相适应要求,严格依法规范军官总规模,不同级别、岗位等军官比例,以及各专业岗位军官编制定额,严格控制军官规模和岗位编制,严格控制军官数量和结构比例。比如,美军目前共有28万名军官,约占军队总员额的13%,官兵比例为1∶6,将、校、尉军官的比例为1∶90∶160。
二是对军官职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军官任职资格制度。需按照职能任务,以作战为中心确定军官类别,军官的分类需充分体现军事专业特色和军民通用特点。比如,美军将军官专业分为13个门类、91个专业,其中作战类专业17个,有2/3的专业与民用专业通用。职业军官有其特殊的职责分工、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社会地位,需建立相应的军官任职资格制度,包括军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军官个人任职资格认定、任职资格证书等制度,并对不同类别和层级军官的服役年龄、任职年限、服役年限、任职经历、学历学位、培训经历、专业资质、身心素质、考评等级等做出具体规定。
三是规划军官职业发展路径,培养和提升军官职业素养。需设置指导军官职业发展的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为各个专业领域军官设计专门的职业发展方向、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必须经受的教育训练、实践锻炼和选拔晋升的职业发展途径。职业军官具有特定的职业素养,包括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情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等。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重中之重在于培养和提升军官的职业素养。
四是实行按岗位编制军衔制度,确立军衔本位管理体系。需设置岗位军衔编制,确立不同岗位的军衔等级,把军衔作为职业军官的基本标志或称号,以军衔明确军官身份、确定军官上下级关系。通过军衔来体现军官的荣誉、任职、资历、经历、贡献和实绩等,并将军衔作为军官任命、晋升、培训、退役、补偿、服役和退役期限等的基本依据,通过军衔来增强军官荣誉感和责任感,并对军官军衔依法管理,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五是建立优厚的军官待遇制度,增强军官职业的吸引力。考虑到军官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等问题和职业风险因素,需对军官提供相对较高的薪酬待遇,职业军官薪酬总体上要明显高于国家公务员,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需位居全社会前列。同时,职业军官退役后,需充分考虑住房、医疗、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需要,使其能获取相对优厚的福利保障,从而使广大军官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比如,美军在为军官提供高薪的同时,还十分注意改善军官的生活环境,由政府和社区为其家属提供比较稳定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以满足军官及其家属的生活需求,从而吸引优秀人才到军队服务。
六是健全完善军官管理保障制度,造就高素质军官队伍。军官管理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军官管理体制和军官的选拔、分类、考核、培训、晋升、轮换、退役、补偿等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军官管理保障制度,既为高素质优秀军官正常晋升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也为淘汰不合格军官提供重要的制度依据。比如,美军每年都要集中进行一次军官晋升审选,按照资历、经历、成绩等指标,择优晋升一批军官的同时,淘汰免职一批不适合在军队或现职岗位工作的军官,从而有效保证了军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核心是职业军官制度。职业军官制度对军官的学历、经历、知识、技能、道德、心理和身体素质等均有特殊的要求和规定。可见,职业军官也有门槛,只有那些经过严格招募、考核和层层筛选,且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的军官才能成为职业军官。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同样存在军官的“进口”“管理”和“出口”问题,绝不意味着每一个军官都可以一直干到退休,而是要使军官把服役本身看成是一种职业,将一生中的最好年华为军队服务。同时,也不意味着军官由军队来养老,而是按照规定服役到一定期限可获得比较可靠的保障,从而没有后顾之忧。
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建设
军官职业化的产生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国外许多国家在军官职业化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有许多比较成功的做法。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军情不同,我国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既要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取得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又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必须立足我国具体国情和军情,积极稳妥地推进军官职业化制度建设,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军官职业化道路。
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的军官职业化制度建设,要遵循军官职业化的一般规律,从中国具体国情和军情出发,特别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国防和军队改革目标和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军官领导管理体制和军官分类管理、等级设置、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培训考核、晋升退役、岗位交流、福利待遇等相关制度。具体地讲:一是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紧密结合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和进程,优化军官领导管理的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理顺关系、优化职能和提高效能。二是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健全完善军官任职资格和考评、选拔、任用等制度,着力提高军官的打仗能力和职业素养。三是按照推进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加快新型作战力量建设,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部队与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等改革任务的要求,健全完善军官编制定额、分类管理、等级设置、岗位交流等制度,着力优化军官队伍结构、军官岗位设置和军官专业配置。四是按照深化军队院校改革,整合院校教育资源,健全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以及推进军民融合式军事人才培养建设发展等要求,健全完善军官培训体制,着力提高军官职业素养和任职能力。同时,加快推进军官福利待遇、退役保障等制度的调整和改革,着力激发军官职业热情,最大限度地解除军官的后顾之忧。
作为一项极其复杂系统工程的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建设,不是某几个方面的零打碎敲,而是一个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和协同发展过程。通过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可为军官提供一个前途透明的职业发展路径,能较大程度地解决军官的后顾之忧,保证军官安心军队工作,这无论是对军官个人发展,还是对军队整体建设,都将产生极其深远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