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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基层法官人数多,办案任务重,工作环境也十分艰苦。
这其中,有“小角色,大压力”。基层法官,虽然是“官”,但没有官的权力;虽身为普通一员,却缺乏常人的自由潇洒。在群众眼里,他们是官,“当官做老爷,就要为民做主”;在社会职业分工中,他们是国家公器的代表,需法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职能划分上,他们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可靠防线,不容许有半点偏私和不公。
还有“小纠纷,大视角”。小纠纷,反映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彰显着司法的正义和法官的公正。也许,群众一辈子才上一次法院,如果唯一的一次就遇上不公,那么他们在潜意识里自然产生对法院和法官心存偏颇的认识。这就要求基层法官化纠解纷,既要像医生一样通过望闻问切,号准病灶,掌握火候,对症下药,还要像售货员一般做好“售后服务”,跟踪回访,解疑释惑。
也有“小利益,大原则”。在基层,巴掌大的地方,往来人情极为复杂。在一些老百姓眼里,案件进了法院,到了法官手中,法官就是“老大”,说了算。于是,托关系的有之,请客送礼的有之,走歪门的有之……这情那礼,这说那压,基层法官推脱不过,难以应付。但小利益反映大原则,基层法官刹那间的举动不仅牵涉案件的公正,更关乎个人的前途命运,容不得半点疏忽。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一个基层法官,就是法院形象最直接最真实的“代言人”,就是司法走进群众最便利、最实在的“服务窗口”。基层法官工作生态如何,决定着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
应给他们一个更舒心的工作环境。为了让他们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提升案件质量,减少他们自由心证的种种束缚,理顺主管领导的审批权限、上下级法院审务分工的缺陷,让法官按照内心的良知和道德律例裁判是非、惩恶扬善。
应给他们一支更科学的指向标。现在,基层法官的考核不是少了,反而更多了。他们办案有指标,维稳有任务,社会管理有责任,他们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顾及社会效果……条条指标、件件事务、种种身份,挤压了基层法官正常的工作效率。为他们卸掉不必要的包袱,制定符合审判规律的考核指标,让他们轻装上阵,反而更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应给他们一片更温馨的人文关怀。“五加二”、“白加黑”,往往是基层法官工作的真实写照。他们的工作虽然高效完成了,但全天候式的工作使他们失去了私人时间:“八小时内”交给了工作,“八小时之外”大部分也交给了工作,自然与父母少了唠家常,与爱人少了交流,与儿女少了心灵沟通,与朋友少了和悦交往,亲情、爱情、友情的缺乏,使他们的生活变得刻板单调。若能将他们从“八小时之外”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睦家事,思考人生,充沛精力,颐养心性,就更能快乐生活、快乐工作。
基层法官秉持忠诚最可贵、践行公正最可亲、坚守廉洁最可佩、为民司法最可敬。为基层法官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他们就会更加踏实认真地绘就美丽的“司法梦”。
(作者单位: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