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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新军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全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党员干部的头等大事。如何有效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笔者认为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五个关系”——
“上”与“下”的关系。从全局看,“上”就是接好天线,准确领会、认真学习、及时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系列精神和系列要求,吃透上级领导讲话精神;“下”就是接好地线,确保上级要求、讲话精神有效地传递到基层,传递到末梢。从县内看,县级领导和单位领导是“上”,一般干部和基层党员是“下”。我们领导干部是学习的重点,是关键对象,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动作做到位。只有做好示范、做好引领,才能做到上行下效。
“学”与“干”的关系。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抓作风建设,就是促进发展,就是改善民生事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党员干部,绝不能以业务繁忙、事务繁杂、工作繁重作为放松学习活动的借口,白天挤不出时间学习,晚上也要挤出时间学习;工作日挤不出时间学习,双休日也要挤出时间学习,真正把思想基础奠定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自始至终要把“学”与“干”的关系处理好,既防止以干代学,又防止以学代干的现象,做到以学带干、以干促学、学干相长。
“标”与“本”的关系。目前,我们聚焦“四风”,要求对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行立改。立行立改在短期效应来看,可能是治“标”,能看到显性效果,但是要巩固成果,则要长期坚持,就必须从制度层面来规范和执行,着力治“本”。因此,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既注重治标,更注重治本,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正”与“反”的关系。既大力挖掘和选树一批正面典型,又发现和曝光一批反面例子,通过正反两面典型宣传,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始终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坚持以选典型、树典型、学典型为重要载体,发现和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基层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有榜样、追有方向、赶有目标。同时,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抓住一些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反面典型,通过定期通报、媒体曝光、以案说法等发挥警示作用,达到曝光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长”与“短”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和要求,抓好集中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活动结束后,必须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准备,巩固成果,常抓不懈,长期坚持,让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广大群众长期得实惠。
(作者系茶陵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