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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的腐败,不仅直接损害群众的物质利益,还会造成机会、起点和分配不公,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要从克服三种“病”做起。
克服思想认识中的“小毛病”。身处基层的一些同志往往有这样的认识:自己位不高、权不重,没有什么大问题,有什么问题都是小毛病。其实,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小贪心,不起眼也易忽视,但日积月累,就可能滑向泥潭,而不能自拔。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那些侵吞国家巨资的“大老虎”无一不是由“小耗子”演变而成的。很多腐败变质分子,往往就是在小事上不注意,小节上不检点,把吃点、喝点、拿点、占点不当回事。久而久之,由小到大走上了犯罪道路的。实践证明,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不少人犯错误,无一不是从小节上被打开缺口的。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来说,首先要解决好认识问题,从小处着眼,重视小节,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不能一团和气、息事宁人,更不能哄着、护着,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克服日常管理中的“松散病”。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在身上滋长蔓延;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部分党员先锋队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性不强,发挥作用不明显,等等。这些问题都与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相关,也同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疏于监督有关,如果任其发展,非常危险。习近平同志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我们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会被历史淘汰。所以,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非常重要,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举措和制度,贯彻和体现到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管理党员队伍、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严肃党内生活等各个方面,这样,才能让党员干部“站好队,做对事,不违规”。
克服坚持制度中的“软骨病”。从严治党,需要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科学谋划、科学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硬起来,强起来,形成敢管、能管的监督机制。无数的历史实践证明,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约束权力的最有效办法是靠完善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就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这样,就会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不断从源头上铲除基层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作者单位:重庆旅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