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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实质上是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一项根本的政治任务,也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根本政治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个好制度
为什么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议会制民主呢?
其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所决定的,西方国家的各种政体是为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服务的。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同时又是最高层次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时,范文澜问:“主席,您总讲国体、政体,我对此还不甚明白”。毛泽东同志回答说:“国体就是内容,政体就是形式”。范文澜当即说:“主席,我明白了”。毛泽东同志用哲学中形式与内容这一基本范畴把十分抽象的国体与政体的关系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国体讲的是各个阶级及阶层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不同地位,是为什么人的问题,而政体讲的则是国体实现的形式,是如何为的问题。国体这一内容决定政体这一形式,而政体这一形式是为国体这一内容服务的,但也必然反作用于国体这一内容。这就是国体和政体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可以实现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大团结,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并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进而保障人民充分享有各种正当权益。而西方国家的统治阶级之间,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相互斗争,因此,它们推行的“总统制”“两院制”“三权分立制”“多党制”等是为其内部相互制约,从而更好维护它们对劳动人民的永续专政和盘剥。
其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主权”民主,西方是“资本主权”民主。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历经多次修改和修正,但此条文却岿然不动,这充分说明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主权的性质与本质的重要性。不仅宪法上作此规定,而且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全面体现。人民按照宪法与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民代表,使与人民内部各阶级及各阶层构成相适应的各界代表到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通过听证、咨询、网络等多种途径和形式,保证人民直接参加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而在西方国家,从本质上说,垄断资本操纵竞选、投票、议会、立法、行政和司法,用貌似公平、公正的程序和形式,确保实质上的资本当家作主。
其三,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西方国家是“三权分立”。1954年,在讨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毛泽东同志还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形象地比喻为“如来佛的手掌”,并明确指出“我们的主席、总理,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一定要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可以解散议会,我们的主席不能解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反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罢免主席。主席也不是政府,国务院不向他报告工作。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安全。有议长,有总理,又有主席,就更安全些,不至于三个地方同时都出毛病。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了毛病,那毫无办法,只好等四年再说。”在我国,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而西方国家中,无论是总统制国家的议会还是议会制国家的议会,都不具有高于其他机关的法律地位。在典型总统制的美国,国会与总统和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律地位是平行的。在典型议会制国家的英国,政府与议会是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的关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为了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性质,而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是为了保证他们国家的资产阶级性质。
其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院制”,而西方国家实行的是“多党制”和“两院制”。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现行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呢?毛泽东同志早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就指出: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 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之一,“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不少有见识的西方思想家、政治家也对西方过度分权的政治体制提出质疑。
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过60年的实践,其间所经历的风风雨雨并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证明习近平同志所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正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便成为国内外极少数人首要攻击的对象。他们的攻击和否定,往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谓徒有其名为借口,宣称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奉党和政府“旨意”而行事的官僚机构等,妄图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引向全盘西化的道路。也有人主张应实行多党制和直选制,认为全国人民和全党人人一票,就可以解决根本问题。这恰恰符合国内外敌对势力给我国设置的与西方资本主义“接轨”的“路径图”。在当今中国,搞一人一票的竞选制,必然会很快步入一个动荡、动乱甚至内战的局面。因此,坚持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就是坚持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放弃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的政治发展道路,随之而来的,必定是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