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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实现4%,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按期实现4%目标,资金投入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有可操作、可执行的政策措施。为此,财政部会同教育部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逐级核定了财政教育支出占比。4%是一个全国性指标。在现有体制下,只有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安排作明确规定,才能实现4%。因此,中央财政对地方,分省、分年度合理核定了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各省财政对市县,也采取同样的办法进行了合理分解,逐级落实。这是实现4%目标最为核心的举措。二是拓宽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主要包括:统一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2012年,来自这三大渠道的经费占9%,是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补充。三是建立了评价激励机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了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并设立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较好的,给予了奖励;对财政教育支出增幅低于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直接“一票否决”,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对实现4%起到了重要作用。
问:4%的实现,对教育意味着什么?
答:4%的实现,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2008到2012年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支出7.9万亿元,以年均20%多的速度增长,是改革开放35年来教育经费增长最快、增加最多的5年。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超过2万亿元,比20年前增加了将近25倍。随着4%的实现,国家用于教育的钱逐年增加,为教育办了多少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一些大事、好事和难事,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
问:如何看待4%的实现?
答:4%的实现,说明财政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这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一方面,我们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需要增加钱的地方还很多。目前,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有2.6亿名在校学生和1500万名教师,加起来差不多是1个美国、2个俄罗斯、4个法国的人口规模。维持这么大规模教育的正常运转,需要持续稳定增长的财力保障。实现4%后,每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超过2万亿元,总规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特别是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远低于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万多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中,70%是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支出等刚性支出,而且4%中有的用于化解债务补历史欠账,有的用于军校、党校等非国民教育,有的用于离退休人员等社会支出。另一方面,与实现中国梦,完成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的教育发展目标和改革任务相比,教育的薄弱环节还很多,差距还很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是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两提高、两进入、一基本”的教育发展目标,“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同时,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等等。全面落实好这些目标和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仍需要各级政府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依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巩固4%成果,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