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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楼继伟: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我国现行财政制度中,存在一些与现代国家治理、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就是要通过改革,使预算管理体制更加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税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同时要使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更加相适应。
记者:这三个方面已经出台了不少举措,特别是预算改革力度很大。今后还将出台哪些改革措施?
楼继伟: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和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我们将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措施,包括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对于目前已有的优惠政策,到时限要清理,没有规定时限的要确定时限,限期取消,今后对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不再开新口子,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等。这些举措意在促进政府预算体系定位清晰、分工明确,提高财政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使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制衡,向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迈出实质性步伐。
在税收制度方面,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当前税制改革的重点是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修订税收征管法。
在财政体制方面,立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完善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记者:今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社会上普遍关注,在经济有所放缓的情况下,国家会不会出台刺激政策?
楼继伟: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扩大财政赤字,保持一定的刺激力度,体现了政策的积极性;同时赤字率保持不变,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
把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是当前宏观调控的基本要求,也是中长期政策取向。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开局良好,目前经济增长处于合理区间,新增就业人数仍保持较快增长,通胀水平较低。总体上看,我国仍具备经济增长的坚实基础,经济增速与过去相比有所放缓,既是国际大环境影响的结果,也是国内深层次矛盾凸显和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反映。因此,不会采取短期大规模刺激政策来推动经济增长,而是通过调结构、促转型、抓改革,通过减少审批事项、推进税制改革来释放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的潜在增速、质量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