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十三个坚持”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正义的要求,集中表达了中国的伦理精神
湖南日报: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体现了哪些伦理精神?
李建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决定》已经做出了高度概括,这“十三个坚持”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正义的要求,集中表达了中国的伦理精神。
我认为,中国的伦理精神可以从六个方面来概括:一是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民本精神;二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法治精神;三是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大胆进行经济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改革创新精神;四是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障国家主权安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爱国主义精神;五是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集体主义精神;六是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天下大同”精神。
4 “依靠谁”“为了谁”是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基本道德立场
湖南日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定》说明中一再强调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是“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什么?
李建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有赖于“依靠谁”“为了谁”的回答,因为后者才是前者的价值依据,是道德立场和政治立场问题,所以是根本性问题。“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为了一切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宗旨,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坚定不移的道德立场。
古人说:“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治伦理的核心问题就是正确处理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只有建立在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基础上的制度才是正义的制度,一切政治的正当性或合法性依据只有来自人民,人民的立场就是道德的立场。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大显著优势。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还是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我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获得了巨大的合法性资源。同时,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现实中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体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行政权力的运行上,我们也坚持了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求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些都是坚持人民立场的具体表现,具有合道德性,广得人心,深得人心。
5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善治”
湖南日报: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新时代的制度文明,应该追求怎样的更高境界的伦理价值理念呢?
李建华:我认为是“善治”的理念。善治(good government)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就在于治理主体各方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党、政府、社会与公民之间的一种新颖关系,是治理的最佳状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就是这种理念的基本遵循,这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单一型线性管理模式是根本不同的。“善治”就是基于这种新的治理模式内生出的,我认为包括五个方面的伦理价值理念:
一是认同。它不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认可,而是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即标示社会秩序和权威被人们自觉认可的性质和状态。政府的权威和秩序无论其法律支撑多有力,也无论其推行措施有多强硬,如果没有在一定范围内被人们内心所体认,就谈不上合法性。并且公民体认的程度越高,合法性就越大,善治的程度便越高。二是责任。它是指社会管理机构及其个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责任性意味着管理机构和管理者个人必须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否则就是失职,就是没有责任性。责任性越大,善治程度就越高。三是法治。这里法治的基本意义是,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法权高于一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内生着民主自治的社会伦理要求,同时法治也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治,就没有善治。四是透明。这里主要是指政治信息的公开性,即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应该公开、公正。透明性标示着一个社会的民主化程度,也反映了国民素质的高低与社会的成熟与否,一个社会的透明度越高,善治程度也越高。五是有效。这里是指治理的有效性,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大限度降低管理成本。追求有效性是国家治理的内在规定,也是衡量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治理的有效性越高,善治程度也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