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总创立工会维权意见书、建议书依法维权
//www.workercn.cn2014-11-03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打造有效的维权平台 倒逼干部提高法律素质
昆明市总创立工会维权意见书、建议书依法维权
本网讯 (记者黄榆)在一起涉及劳动关系的案件中,57岁的游绍良拿到了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认定自己为云南某保安公司职工的判决书,这受益于云南昆明市总工会于2011年底推出的“工会维权意见书”制度。法庭上,该保安公司拒绝承认游绍良是其职工,但凭借安宁市草铺街道工会联合会发出的一份有该保安公司某负责人签名的“工会维权意见书”,法院确定了游绍良与该公司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工会维权有时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或平台,借鉴安监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市总认为推出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建议书‘两书’很有必要。”昆明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赵涤群说:“意见书是指由各级工会查实用人单位存在对职工的侵权事实后,向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建议书的作用是在用人单位拒不理睬工会意见书,拒不改正违法侵权行为时,由工会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提请政府行政执法或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该用人单位。”
赵涤群表示,全面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主要任务之一是依法维权。市总“两书”维权模式的创立,成为工会依法维权的抓手。
“各类用人单位存在的侵害职工权益问题,均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和整改。一些很棘手的问题,都用‘意见书’解决了。”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戚永宏对记者说。
昆明市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贵红介绍,“两书”不仅让工会提高了维权效率,也倒逼工会干部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同时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
“这同时要求工会干部不仅要熟悉所涉及企业的行业职业规范,还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问题、提意见能否精准到位,是衡量一位工会干部维权水平的指标。”昆明市总工会副主席彭萍安说。
编辑:周文